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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言回鹊的嘴角翘了一下,那个弧度很小,但他的整张脸都因为这个弧度而亮了起来,像一盏被拧开了开关的灯。

宋时予看着这一幕,端起酒杯,对周彦深使了个眼色。周彦深会意,也端起酒杯,两个人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回鹊,”宋时予放下酒杯,语气里带着一种“我认输了”的感慨,“我收回我之前说的话。”

“什么话?”

“我说你像一只被养熟了的金毛,”他顿了顿,“现在我改主意了。”

“像什么?”

“像一只被养熟了的、但爪子上还藏着利刃的狼。”

言回鹊没有理他,他的注意力全在正华身上。

后者正在用筷子夹起盘子里最后一块糖醋小排,这排骨没什么肉,肉只有大概指甲盖那么大,他放进嘴里,仔仔细细地啃干净,然后把骨头吐出来,放在碟子里。

那个动作很认真,认真得像在拆一颗炸弹。

每一丝肉都要用牙齿刮干净,每一滴酱汁都要用舌尖舔掉,骨头吐出来的时候干干净净,白森森的,像被福尔马林泡过。

言回鹊看着他,心跳又漏了一拍。

回家的路上,言回鹊开车,正华坐在副驾驶。

车窗外的夜景在流动,路灯的光从车窗外照进来,一明一暗地落在正华的脸上,把他的轮廓切割成一块一块的——圆润的额头、平平的鼻梁、微微嘟起的嘴唇,没有棱角的下巴。

他靠在椅背上,安全带勒着肚子,整个人看起来像一只被系在座位上的、吃饱了之后昏昏欲睡的仓鼠。

言回鹊的余光时不时地飘向副驾驶。

他的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了两下——那是他在想事情时的习惯动作。

“正华。”他说。

“嗯?”正华的声音含含糊糊的,半梦半醒。

“刚才在包间里……”他斟酌了一下措辞,“你生气了吗?”

正华睁开眼睛,偏头看了他一眼。

那个眼神很平淡,但在平淡的底层有一丝极细微的困惑。

“没有。”

“那你怎么——”言回鹊顿了顿,“你为什么要毁掉那只包?”

正华想了想,那个沉默的长度大概等于一个正常人在思考“明天早餐吃什么”的时间。

“因为他在看我。”他说。

“看你?”

“嗯。”正华的语气平淡得像在念一份菜谱,“他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块垃圾,我无所谓,但他看我的时候,影响了我吃拔丝地瓜的心情。”

言回鹊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收紧了一点。

“所以你毁了他的包?”

“嗯。”

“不是因为他说的话?”

“什么话?”

言回鹊的嘴角抽了一下:“他说我是 alpha,你是 beta,说我以前喜欢好看的东西,现在——”他顿了顿,没有说完。

正华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很认真,不是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