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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向 魔安 4824 字 9小时前

喜欢是一种特别难以捉摸的情愫,大概就是那个人在哪儿,目光就会忍不住追随到哪,而不喜欢的感觉大概就是那个人在哪儿,那就在哪儿吧。

宋星意识到从她小时候认识姜明崇开始,到今天,竟然已经过了快二十年。

她用了那么多年的时光去追随着一个人在哪里,却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像现在这样,认真看一看自己。

她明明不喜欢留这么长的头发,很难打理,不喜欢穿那么素那么长的裙子,夏天很热,更不喜欢坐在格子间里,每天对着电脑消磨人生,无休止的忙碌。

因为姜明崇,她越来越变得不像自己了。

那个从小就令家长头疼,远近闻名的顽皮,走在路上会双手抓着外套下摆顶到头顶上的自己。

宋星就在那一刻决定辞职。

她开始化妆染发抽烟,喝酒蹦迪夜不归宿,最快时男朋友换的比换衣服都勤,把从小到大不敢干不能干的事情全玩遍了,她本身明明就是这么一个人,就好像小时候表面上穿着姜明崇喜欢的白裙子,背地里也还是会偷偷逃课翻墙。

然后就这么玩了好大半年后宋星又才觉得无聊,跟几个朋友组起了乐队。

“杀死玫瑰”这个名字就是在宋星改掉手臂上因为姜明崇纹的那朵玫瑰时取的。

今晚是杀死玫瑰在livehouse的第二次演出。

夜风依旧温柔吹拂,说话间,不远处身穿荧光马甲骑着电动小滑板车的代驾终于姗姗来迟。

宋星掐灭手中烟头,站直身对九九说:“走吧。”

九九:“噢,好。”

……

同样是夜,宁定西院,姜家。

今晚姜家四合院今晚似乎很是热闹,从姜家已经九十岁的老爷子开始,三代人齐聚一堂。

姜明崇回b市之后家里第一次正式聚会,姜老爷子虽然嘴上说着年轻人就该去艰苦的地方多呆几年,但如今孙子回到b市能够经常见到,眼里仍挡不住的高兴。

高兴起来就连一直以来看不太顺眼的孙女婿路谦都顺眼了不少。

姜明崇吃完饭在家里又待了一会儿,今晚还是要回单位。

因为部队纪律,单身干部如无特殊情况只能住营区,而营区虽说也在b市,但是在郊区,离宁定西院还是有一定车程。

姜夫人看着收拾收拾又准备回营区的儿子忍不住挽着丈夫胳膊叨叨了两声。

主要针对的还是姜明崇现在身份仍是“单身干部”。

在西北待了那么多年,现在人好不容易回来了年纪也不小了,是该考虑一下人生大事,结果前几天让他去相亲相着相着就没了下文,人家那女孩子明明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一切都是按照他的喜好找的,大学英语老师人漂亮性子又文静,见完面女孩对他也挺有意思,但姜明崇愣是要说不合适。

都二十八九了,更小的妹妹都结婚了,他这么多年身边连个对象的影子都不见,做父母的哪能不着急。

姜明崇听着母亲的抱怨只是手中动作顿了顿,没说什么。

姜明枝陪爷爷坐在沙发上一边啃苹果一边默默听姜明崇被催婚。

姜明崇只是兀自收拾好东西又看了眼时间跟家人道了告辞,姜明枝见姜明崇要走了,这才忙放下苹果跟过去,有话跟他说。

“什么事?”

院子里,姜明崇看到跟出来的姜明枝问。

“你今天下午是不是去找宋星了?”姜明枝开门见山。

听姜明枝提起“宋星”这个名字后姜明崇顿了一下,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的:“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