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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列奴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压下嘴角的弧度,“我去起草外交文书。”

这就是同意了。

鉴于阿诺米斯是个文盲,所以他不知道塞列奴写了什么;鉴于他还是个伪装成魔王的人类,所以他也不可能厚着脸皮去问。如果这时候他看得懂,他一定会大吼:你到底在写什么啊!然后把羊皮纸啪的一声甩地上踩几脚。

因为塞列奴写的其实更像檄文,大意是:魔王归位,尔等乱臣贼子还不速速受降,献上贡品,祈求陛下的仁慈!

他真的超拽……

然而,文盲就是文盲。

魔王心情愉快,拿起羽毛笔,签上了这几天泰尔兴冲冲向他展示的、刚学会的第一个魔族单词——阿诺米斯。

待到魔王离开,塞列奴把签了字的羊皮纸放在桌上晾干,一式六份[1],会通过特殊渠道送给其他魔族大公。至于会有多少回复,那就天晓得了。

“哇,好丑的签名。”柔柔女声从上面传来。

塞列奴抬头,看见白鸟倒挂在天花板的吊灯上,怀里还抱着一本黑色的软皮抄。

这倒也算不上诋毁,毕竟阿诺米斯从来没握过羽毛笔,写不好也正常。更何况,他模仿的还是泰尔那种初学者歪七扭八的字……

但塞列奴还是下意识给魔王找补,“陛下是实用主义者,不会在这种事上浪费时间。”意思就是字能看懂就行,好不好看不重要。

白鸟落下来,像一团蓬松的云。羽毛隔空轻拂过羊皮纸,悬停在未干的签名上,“就连错别字这一点,也跟孩子一样呢。”错的地方,跟泰尔写错的完全一致。她轻轻笑了起来,“你真的确定,这就是我们的魔王陛下?”

塞列奴听懂了潜台词,提醒道:“不要做多余的事。”

“我又不是奥维利亚那个笨蛋。我不会留下痕迹的。”

“奥维珂拉。”塞列奴警告。

“哇,好凶。”白鸟后退,举翅投降,“你说是就是吧。”

再次确认了阿诺米斯就是魔王,白鸟抱紧了怀里的软皮抄。那是前魔王寄存在她这个图书管理员这的,并且郑重告诉过她:只有魔王有权利打开它。

白鸟一直在等待塞列奴成为魔王的那一日。她本以为有机会亲手交给他。因为她觉得,塞列奴比谁都有资格继承这件遗物。

不过算了。隐藏在鸟嘴面具下的眼睛眨了一下。

刚好可以去确认一下,他们的魔王陛下到底识不识字。

……

讨饭完毕,阿诺米斯还没想好下一步从哪开始,泰尔就带回了另一个信息:戒指铭文的翻译。

课堂上,白鸟告诉泰尔,这是古精灵语,用于召唤信使。

要制作信使也很简单:献祭动物的生命作为代价,赋予精灵相应的形体,即可签订信使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