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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魁血 八字过硬 6113 字 9小时前

“我走了啊!你到了南京好好吃饭!没事儿锻炼锻炼!不要总是懒洋洋的!”

火车开走了。

韩子毅抿着嘴舔了舔嘴角,尝到了一点苹果的甜味。

他低下头,隐隐觉得“幸福”如果有味道的话,那应该就是苹果味的。

嗯,一定是。

......

龙椿在卧铺车厢里睡了一天,吃了两顿饭,看了三份报纸后,火车就抵达西安了。

西安的气候虽然谈不到湿润,但比之北平那割肉一样的冷风。

这里的风还是要柔和许多的。

龙椿下了车后,就见一对儿一身黑的丫头小子站在月台上东张西望。

她歪着脑袋看了他们一眼,两人即刻便反应了过来。

穿黑色夹克的小子先一步跑到了龙椿面前,问好道。

“大老板好”

龙椿点了个头,见着小伙子长得挺精神,便又去看他身后的丫头。

嗯,不错,小丫头也很水灵,像是孟璇挑出来的孩子,她就喜欢漂亮人儿。

这俩孩子瞧着差不多大,都是二十出头的样子。

龙椿忍住心下酸楚,仔细想了想孟璇告诉过她的话,又问。

“哪个是小米?哪个是赵珂?”

站在男孩身后的小女孩闻言上前一步。

“大老板好,我是小米,他是赵珂,都是给孟小姐看房子的,昨天接了您的电话,我们就早早来候着了”

龙椿闻言点点头,伸手从怀里掏出十来个银元递进小姑娘手里。

“辛苦你俩,这钱你俩分吧,先回家”

小米接过银元后不及道谢,赵珂便紧接着道。

“怎么不见孟小姐?”

龙椿沉下脸,只道。

“她累了,要在北平歇一阵子”

赵珂闻言仍不死心,又追着龙椿的脚步问道。

“再不回来了吗?”

龙椿皱了眉。

“小孟儿没教你规矩么?”

赵珂一顿,神色暗淡下来:“教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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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血(十四)

孟璇在西安的住宅不大,可地段和装潢都讨巧到了极点。

西安城的中心地带,昔日白家大院儿的正后方,平地而起了一间黑瓦白墙的小楼房。

小楼房只有两层,占地不到小半亩。

在外瞧着是间不大的小吊脚楼,内里却全是照着公馆洋楼的配置来的。

一楼的会客厅和饭厅都很小巧,几台书架和大皮沙发倒是占了大篇幅。

龙椿走进屋子里后,便见那大沙发后头摆了一方巨大的写字台。

写字台上又陈设着笔墨纸砚一类的东西,其后还架着一屏十二折的描金大漆屏风。

龙椿看着笔墨俱全的写字台,不由对着身后的小米问道。

“小孟儿还练字?”

小米提着龙椿的皮箱点点头。

“嗯,小姐平时除了出门交际和见人,回到家里就是读英文字典和练字,说大家小姐都会这两手,她不会不行”

龙椿听这话听的心里发堵,又抬脚往二楼走去。

二楼的陈设比之一楼的笔墨屏风,又更多了些西洋风味。

二楼只有一间大卧室,和一间小而隐蔽的电报间。

龙椿推开孟璇的卧室门,只见屋里的阳光都被紫色的丝绒窗帘切割成条,此刻正一道一道的落在屋内。

其间那直径超过两米的圆形大床,以及数也数不清的丝绸抱枕,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