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见又默默坐回了床上,推了贝克曼的胳膊一下,“去给我买。”

“啊。”贝克曼利落起身,捡起地上的衣服裤子套上,然后顺了两下头发,当着她的面用头绳绑上。

“行,我去买……时间不早了,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都行。”清见很礼貌,“拜托你了。”

大门很快发出砰的声响,整个屋子瞬间只剩下清见一个人,她抬手抓住头发,面色狰狞的无声尖叫了一会儿,发泄完又迅速恢复了面无表情的状态。

可恶,为什么会觉得这么尴尬啊!

对话充满了一种不熟悉的味道,可是他们认识的时间本来就没超过10天……都怪贝克曼这个人太骚太浪了吧。

玩家这种小小女子怎么抵挡得住啊,岂可修——

大概是为了方便,所以贝克曼直接买了好几套衣服回来,牙刷拖鞋什么的之前就备好了,清见被他伺候着起身,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昨天……”

吃饭的时候,贝克曼突然出声,清见被吓了一跳,筷子直接落到了桌上。男人纳闷的看她一眼,给她弄了双新筷子,又道,“我也看不出你很害羞啊?”

“那你总能看得出我是第一次吧。”清见礼貌回怼。

“当然。”贝克曼也很礼貌,“我昨天表现怎么样?”

“尚可。”清见评价的很官方。

“好的,那还能有第二次吗?”

……这件事,先等玩家将第一次回味完再说吧,还是有点考验难度的。

“我可以让你更开心。”贝克曼见人没有出声,于是极力推销自己。顺手将没那么烫的水推过来,笑了下,“你会很喜欢的。”

清见:“我现在就很喜欢。”

“嗯?”

清见抿了口水,今天第一次目光直视他,然后张口就来,“诶,看不出来吗?毕竟我主动和贝克曼回家了来着……我是女孩子啦,除了喜欢也没别的了吧。”

“……好。”贝克曼缓慢地点头,心跳漏了一拍,但面上却神色不变,“我也很喜欢小姐啊。”

清见歪头,“是吗。”

贝克曼挑眉不语。

没人比游戏人间的他,更清楚不要轻易交付真心了。

虽然……他有些出乎意料享受这样起床后,共同用餐的氛围了。

却也确信这尚且在可控范围。

今天没有出现大批次武器,不过清见还是去贫民窟逛了一圈。

她昨天除了在贫民窟捡到罗西南迪,其实还遇到了一伙拿着匕首的小孩子。

这让她感到很好奇。

按理说孩子、尤其是贫民窟的孩子,手中不应该出现这样的武器。

如果武器足够稀缺,那些在此流浪的大人们自然会将其抢走。然后清见就发现,如果仔细观察,在贫民窟里随便一个路过的行人,腰间都会绑着一把小刀。

那些小刀和精心锻造的武器相比,品质差了不少,就算用来砍人,也会因为不够锋利,导致很难一击必杀。

清见将钱袋子挂在腰间走了一会儿,很快就有人来抢劫,她一脚将人踢倒在地,直接逼问出了匕首的来源。

然而令她有些惊讶的是,这匕首居然是来自赌场。

或者说是赌场的前身——一个用来锻造的熔炉坊。

因为生意开不下去了,最后生产出来的一批匕首相当劣质,便成堆成堆的丢弃在了贫民窟的垃圾场。

数量够多,所以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能去捡。人人都有,便意味着人人都没有,所以哪怕匕首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