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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她却几乎从来没有对他这么笑过。

他难以再接近她,就只能无数次地把张清然过去和他相处的时光从记忆深处挖出来,反复回忆。就像是一件不断被丢进洗衣机里的老旧衣物,直到它被洗得陈旧、褪色、发白。

他意识到,自己好像一直在错过她。

他们的初次相遇,便是在她的卧室里。彼时她还只是个普普通通的餐厅服务员,住在那不足五十平米的小出租屋内。他就这么躲在她的床下,听她在上面用柔软的语气念出优美的诗句。然后她睡着了,他便就这么看着她的睡颜,觉得她真是漂亮极了。

现在想来,那大概是他最容易得到她的时刻。

可他什么都没做,他只是喝下了她的苹果汁,就转身走了。

后来,他看着她同时和洛珩、陆与安与陆与宁纠缠,他就这么冷眼旁观着,像是一个局外人。他拍下亲密照片,拿着照片威胁她,却被她以更狠、更绝的方式报复了回去。因为她,他成了一个残废,还险些就丢掉了性命。

从那时候起,他大概就已经对她产生了些计划之外的情感了。所以他永远忘不了蓝湾皇冠酒店储物间里面的那短短十分钟,她为了躲避教皇国的人,就这么把他压在身下,毫不犹豫地主动亲吻了他。

她手指微凉的触感,至今仍在那些不堪入目的梦境中包裹他、缠绕他,也刺穿他、撕扯他。

再后来,他陪同着她与殷宿酒去维特鲁国。他再一次眼睁睁看着她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他们亲密相处,他们像一对情侣一样约会。

而他呢?他躲在阴暗处,就这么看着。

从那时候起,他意识到了,他喜欢张清然。他产生了爱情。

——爱情。一种被他嘲笑的、对他来说多余的情感,一种人类繁衍本能的外在体现,一种低劣廉价的乐趣。

但他依然傲慢着。

就像他过去三十年的人生那样,高高在上地俯视着所有循规蹈矩、遵从着本能或者社会规则而活的人们。他觉得那些生物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一群被放牧的羊,而他蔑视羊群。

他觉得,像张清然这样永远带着羊的面具的人,只有当她卸下一切外壳时,柔软的内里才是最美味、最值得慢慢品尝的。

所以他愿意等。

他有无数次的机会可以让张清然兑现“报酬”,可他没有这么做。他在等,等筹码越滚越多,等饥饿感越来越强。他像个温柔的情人,在正餐到来前,尽职尽责做着最耐心的前戏。

他一直觉得,事情还在他的控制范围内。

——可一切失控得太快了。局势在失控,他也在失控。

他在维特鲁国险些去了半条命,勉强回到新黎明国内,修养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便发现,事情开始超出他能够掌控的范畴了。

在过去,他一次次刻意放过,一次次压抑自己。

于是,她越走越远,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好像真的要错过了。

他看着她与殷宿酒亲密、与陆与宁亲密、与洛珩亲密。他嫉妒到发狂,却依然只能保持着一派平静的样子,好像他依然是那个无所不能的深秋,情绪管理和延时满足,对他来说不过是基本功。

因为他始终觉得自己和张清然是彼此的唯一。

为什么不是呢?只有他知道张清然那美丽的、无辜的、善良的外表之下,到底藏着怎样一颗虚伪而冷酷的心。

只有他爱的是真实的张清然。

他爱她的一切。她的自私,她的无情,她的残忍,她的伪善。

她是他荒芜昏暗世界的灯塔,那冷光穿透了迷雾,让这无趣的、灰蒙蒙的世界多出了些许令他沉迷到发狂的色彩。

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