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孽缘,良缘(2 / 2)

等那股子「文思如尿崩」的劲儿过去,他抬头,才发现整张桌子几乎被他用狂草写满了。

阳光透过窗户,把那些龙飞凤舞的句子照得金光闪闪,纸片洒了一地,像给地板铺了层诗文的地毯。

而陈雯雯,就站在那片地毯的边缘,手里还抱着本《追忆似水年华》,眼睛瞪得圆圆的。

这出了名的文艺少女,看着满桌满地的「诗」,又看着路明非胳膊上那首长达二十行的「咏叹调」,最后目光落在他那副「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沧桑诗人脸上……终于成功把自己感动了。

后来,路明非就总是被陈雯雯各种邀请,极为执着地要把他拉进文学社。

陈雯雯似乎坚信,那天的「创作爆发」是某种被埋没的天才的惊鸿一瞥——惊世天才都是这样,披着疯子或怪物的伪装,只有在最机缘巧合的时候才让艳绝的才华昙花一现。

正好,她遇见了。

这简直是最浪漫的命运!

所以陈雯雯后来总想把路明非引回「正途」,时不时就拿着各种名着来跟他探讨「生命的厚度」和「文字的重量」,以期再度唤醒一位大文学家的灵魂。

对此,路明非能说什麽呢?

解释他第二天就变成大字不识一个的疯狂原始人,跑到了几十公里外的城郊「哦齁齁齁齁」地跳祭祀舞蹈?

「路明非!」

又一个声音,脆生生的,是那种单纯喊人也像在发号施令的大小姐调子。

苏晓樯,同样是班花的「小天女」,正挑着眉毛看他,一身名牌,闪闪发光。

「也是孽缘。」

路明非的评价没什麽变化。

有次他大概是变成了什麽华尔街之狼,或者深圳湾之鲨?反正是个脑子里装满K线图丶内幕消息和并购案子的商业巨鳄。

不知怎麽运作的,居然让本地一位富豪信了他的邪,砸重金请他共进晚餐,聆听「财富的真谛」。

那顿饭吃得……路明非已经回忆不清高谈阔论了些什麽「操盘法」和「区块链」的鬼话,只记得包厢门打开,富豪带着女儿进来见见世面时,那位穿着小礼服丶努力扮成熟的名流千金抬起头,和他四目相对——

正是同班的苏晓樯。

苏晓樯当时那张漂亮脸蛋上的表情,从好奇到震惊,再到一种「我是不是没睡醒」的茫然,最后定格为「这世界果然什麽离谱事都有」的麻木,总之相当精彩。

自那以后,小天女看他的眼神就彻底变了。

她对这校园鼎鼎大名的怪胎非但不惧,反而充满了过于旺盛的好奇心。

她成了路明非最避之不及的「观察者」,毕竟这位大小姐行动力超强,且坚信他那些「表演」底下肯定藏着什麽惊天大秘密,比如是不是路家其实是什麽隐世财阀,路明非在进行某种奇葩的继承人试炼……

路明非倒也解释了很多遍,说他就是脑子有问题,喜欢行为艺术,但小天女就是不听,觉得自己在钻研21世纪最神秘的男人。

总之,以上两种情况虽然听着麻烦,但实际上还挺偏向传说中各种欢喜冤家桥段的「青春喜剧」对不对?

但路明非不这麽想。

他不觉得将两个普通女孩拉进自己的疯狂世界是正确的,哪怕那样对满足青春期男孩的各种暧昧幻想,是好处多多的。

他大概是货真价实的怪物。

所以,能够安心接受的只有这份像是「角色扮演」的馈赠,以期能在孤独眺望这个其实与自己没什麽关系的空旷世界时,能稍微自得其乐。

「路,路明非?」

第三个喊他的声音,来自一个明显紧张起来的男生。

「哟,赵孟华!」路明非眼前一亮。

这就是良缘了。

因为和这种无关紧要又性格差劲的家伙产生联系,再偶尔欺负欺负他,是毫无心理压力的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