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百分之三十(1 / 2)

「那哪能行?」方俊生十分不赞同,「你可不是周大山那样的帮工身份,也不是单纯的厨子,你这属于另一种职位——店长。」

方母愣了一下,倒是没有想到方俊生这个说法。

「店长就是一家店最高的职位,其他员工都得听店长的。」方俊生继续解释,「既然如此,店长的工资自然也得高出其他员工很多,这才显得高职位有意义,否则谁还愿意当这个店长?」

方母愣愣地听着,竟是觉得方俊生说的挺有道理的。

方俊生又说:「店长的职责也是一家店里最重的,要收帐记帐,承担会计的工作,要盘货备货,还要努力经营店铺,把店里的东西卖出去。有这么多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工资自然也要高很多。」

追台湾小说认准台湾小说网,??????????.??????超便捷

方母捋了捋自己耳边的碎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被你这么一说,我都感觉我应该拿这么多钱了。」

那毕竟是一千多块啊!

她怎么可能一点都不心动。

只是她觉得她不该拿那么多,才拒绝了。

但被方俊生这么一说,她又感觉自己好像可以拿这么多。

这让她没办法像之前那样坚定地拒绝。

犹豫了片刻,方母想了个折中的办法:「这样吧,给我三分之一的净收入。另外,周大山的工资从我得到的那部分净收入里面扣。」

毕竟方俊生才是真正的老板,才是那个该拿大头的人。

让她和方俊生对半分每个月的收益,她确实觉得不应该。

这么多钱她拿着也有种亏心的感觉。

毕竟,最初粥店购买餐具和厨具,后来购买食材,都是方俊生掏的钱。

那时候她就是抱着「方俊生才是老板,老板付钱是正常的」的想法,才没有拿自己的钱去买这些东西。

那时候,她的想法就是,自己只拿两百块的死工资就行了。

她相当于只出了个人,出了点力,其他都没有需要她费心费钱的。

就算方俊生说她是店长,应该工资高一些,她也不可能和方俊生拿一样多的钱。

这和越权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