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晋拿了钥匙出门,开了半个多小时的车,来到了航天大院每次停车的侧门。
车刚停稳,背着书包的高媛媛就飞快跑了过来,飞快上车关门,跟做贼一样。
周晋温柔地看着喘气的她,宠溺笑道:「你看你这大喘气,以后要多锻炼一下身体。」
她不服地娇声说道:「我体力可好了,就是有点紧张……你说这个大姐,就是你嫂子的姐姐?」
「对,我们认识的GG,就是她老公帮忙介绍的,说起来也算我们的红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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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媛媛嘿嘿傻笑。「那晚上我要敬她们一杯酒。」
大姐一见高媛媛的面就很喜欢她,她身上有一种亲和力,虽然长的美,却没有攻击性,不光男人喜欢,就连女人也喜欢。
一晚上吃饭,几个女人哄着孩子,聊着文学,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几乎没有不喜欢文学的。
周晋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大姐夫妇竟然也有一点文青。
上学的时候加入文学社,诗歌社,他们就是那时候在文学社认识的。
她跟有点文青的高媛媛相见恨晚,周晋就只能陪着李志远喝酒。
但内心里,他对高媛媛更满意了。
他就是下里巴人,他哥也没有什麽文学细胞,他对文青的女人格外多了几分怜惜。
晚饭后,大姐开车回家,还跟高媛媛依依不舍,约好了以后有时间一起逛街。
送走了大姐,周晋与高媛媛却不想回家,他们商量了一番,准备去三里屯酒吧街见识一番。
周晋从来没有去过,而高媛媛也没有,都很好奇。
而且周晋将成都这首歌改成了BJ,里面的街道,小酒馆,他准备在三里屯那边找到代指的地方。
而且,他想要用这首歌,作为两人之间的定情之歌。
方法虽然有些不单纯,可是他自认对高媛媛的感情,是真挚的。
未来打开的一扇窗,让他这个笨小孩学会了一点变通。
两人让亮子开车把他们送到了三里屯,两人在工体北路的三里屯路口下车,两个人融入了人潮。
九六年,整个京城最热闹的夜生活区域主要就是这里,围着工体,三里屯的使领馆区域一圈,是最繁华的区域。
在酒吧一条街的路口下车,高媛媛仿佛没有骨头一样,挂在周晋的臂膀上,好奇地看着两边的酒吧。
京城短短几年,就开了超过一万五千家各种酒吧,KTV,在消费娱乐这一块,九十年代丝毫不比后世差,甚至更疯狂。
因为如今的管制更松散,行业更乱。
周晋也听虎哥跟亮子他们讨论过各种花活,许多事情都让他这个土包子瞠目结舌。
不过他并不羡慕,他虽然不是老实人,却也才十八岁,还渴望一段真正的爱情。
至于演艺圈的各种风流,很多也是你情我愿,而不是直接用金钱来衡量的身体交易。
在他看来,有感情的交流,才更有趣味。
就像他跟金俏俏,跟高媛媛之间的交流,远比跟大眼之间的身体交流更有馀韵。
他的大手握着高媛媛的小手,一起揣进了自己羽绒服的口袋。
两人漫无目的地逛着,只是沉浸在这种氛围中,而没有进酒吧消费的冲动。
经过了一家生意不错的迪吧门口,人流少了一些,高媛媛突然站住脚仰头问道:「晋哥,刚才吃饭的时候大姐说你在京城有房子,你为什麽从来没有带我去过?」
周晋丝毫不以为意,看着她有些严肃的小脸笑说:「你真的想去吗?不怕去了之后羊入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