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燃这才转回过头,对罗云发咧嘴一笑:「好嘞,罗大爷。其实刚才大家误会了……」
他看了看众人,接着说:「我知道罗大爷,还有各位叔伯,都是在照顾我,承包条件已经很厚道了,我陈燃不是不识好歹的人。但各位厚道,我也不能拉稀摆带。既然承包了这三百亩荒山荒地,往后只要有产出,我就拿出纯收益的十分之一交给大队。如果到时候大队不在了,就给村委……」
听到这儿,罗云发愣了一下,扭头看陈章虎,陈章虎也是一脸茫然。
罗云发笑了,笑容里带着欣慰。这小子,是觉得占了大队便宜,心里过意不去?倒是个有原则的……不错。
虽然他心里不太在乎陈燃这十分之一的纯收益,这全是荒山,一年能有多少收入?但陈燃的态度让他很满意。
一直没怎麽说话的大队长何连勇站起身,笑着说:「那我讲两句。陈燃有这个心意,是好事,队里得领这个情。但年轻人刚开始做事也不容易,承包费,还有陈燃说的十分之一收益分红,前三年队里不收。三年之后,再按年支付。各位觉得怎麽样?」
除了刚才跟陈章虎冲突的宋副书记脸色难看之外,其他人大多报以善意的微笑,都觉得陈燃这孩子懂事,知道感恩。
陈燃只得苦笑:「这……」
弄到最后,承包地涨到了三百亩,却一分钱没掏?
罗云发最后拍板:「那就这麽定了!该走的程序还得走,投票吧,不记名。」
毕竟还得给宋洪波留点面子,罗云发也没让举手表决。
他让文书拿来纸笔和投票箱,全体大队干部都参与投票,包括陈章虎——他除了是八队生产队长,还兼任民兵连长。
投票结果很快出来:
八票赞成,一票反对,一票弃权。
弃权票是陈章虎投的。反对票是谁,根本不用猜……
陈燃承包龙头沟及龙角峰三百亩荒山的提案,通过。
接着,在全体大队干部的见证下,陈燃签下了重生以来的第一份承包合同:
承包面积:龙角峰及龙头沟荒山荒地,共计三百亩。
承包费:前三年不收取;三年后,每年缴纳承包费一百元,并按荒山荒地纯收益的百分之十分红给大队(村委会)。
承包年限:自1983年冬至2033年冬,共计五十年。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使用权丶经营管理权归承包人。
双方义务:承包方需在三年内完成一半造林任务,六年内完成全部三百亩造林。发包方不得干扰承包方正常生产经营。
附加条款:承包期内,承包人所进行的整地丶修路丶引水丶架设电路等投入,归承包人所有;承包期满后,由双方协商处理。
承包人:陈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