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鼠王找鸡(2 / 2)

匕首得意洋洋的对着卡伦说着:「嘿!就这一会时间,我赚的钱就快赶上你了!」

「偷就是偷,别老往自己脸上贴金。」卡伦一边吃着黑面包,一边囫囵的应付着匕首。

「我偷个屁!我堂堂未来的首席冒险者沙蝎大人,找他们拿点钱花花怎麽了!」

说着掏出一壶金丝雀酒馆的麦酒,在卡伦面前晃了晃。

「唉,那我就只能自己喝了,别人看不起我的工作呢!」匕首吊儿郎当的坐在木箱上面,一只脚晃晃悠悠。

一壶麦酒刚三个铜币,比黑面包贵了许多。

每天都在为黑面包发愁的两人,只能偶尔趁别人喝醉的时候,去金丝雀打打秋风解馋,还从没喝过完整的一壶。

「沙蝎大人,我认为朋友之间,好东西应该分享。」

卡伦看着麦酒,眼神都变了,连忙把碗里的糊糊几口喝下。

赶紧拿着舔乾净的碗,对着匕首晃了晃。

「既然你如此诚心的恳求于我,沙蝎大人就大发慈悲的赏你几口!谁叫沙蝎大人心善啊!」

说是一壶,其实也没有几口。

匕首倒出一大半给了卡伦,被卡伦两三口就给干了。

「嗝~」

打出一阵饱嗝的卡伦,脸色随即红了起来。

「真带劲!」匕首也学者卡伦几口喝完,然后仰头便倒。

「以后咱们有钱了,要拿麦酒洗澡,这酸臭味真带劲!」

卡伦和匕首并不认为麦酒好喝,但这是他们能接触的为数不多的好东西。

也是他们两个孤儿,对未来憧憬的主要参照。

看到匕首已经打起了呼噜,卡伦便将几个箱子堆好,铺上茅草将匕首丢了上去。

日头西沉,卡伦窝在窝棚里面,拿出了那把短剑。

夕阳的光照在短剑上,发出了耀眼的光彩。

卡伦看着短剑,犹如痴汉看见了湿身美女,整个人都失神了。

反应过来,在地上抓起沙土,就往短剑身上蹭。

直到剑身覆盖了一层细沙,变得灰扑扑后,卡伦才停下动作。

掂量了一下,轻轻插进被藤蔓缠绕的剑鞘里,挂在了身上。

看了看四下无人,卡伦右手猛地从左侧拔出短剑,高举过头顶!

低声呼号:「伟大的冒险者卡伦,必将打败魔王!」

然后嗤的一下,自己笑出了声,回头见匕首没醒,松了一口气,赶紧又把短剑放好。

要是被匕首看见自己的样子,指不定会被嘲笑多久。

平民窟的夜晚,从来都不太平静。

那些懒汉夜莺的躁动,随着月亮的高升,变得更加高亢。

卡伦就着月光,翻看着父亲的笔记。

父亲走的过于突然,没有给自己留下一招半式。

只有这本笔记,是父亲留给自己的唯一遗物,述说着父亲的另一面。

这本笔记在父亲死后,陪伴了自己整整三年,已经被自己翻的起了毛边。

他找来炭笔,在鼠王那里加了一句小字:

已确认有极高智慧,能沟通,能交易,能指挥鼠群。爱吃鸡?

将笔记贴身收好,卡伦犯起了愁。

一只鸡换一枚金币,那是傻赚不赔的买卖。

寻常集市的鸡,也就二十铜币一只。

但鼠王嘴里的鸡,是会飞的那种彩尾鸡。

只有郊外农场里面才有,据说是有什麽特殊用处,卖的挺贵。

价格虽然偶尔会波动,但每只彩尾鸡基本都维持在一枚银币左右。

明天得拉上匕首去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