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弟,我们现在应该赶紧去找到我的老朋友约翰,那小子做烤鸡的手艺堪称一绝,你一定要尝尝。」
很早的时候,芬格尔在外执行任务,恰逢当天复活节,他的朋友约翰邀请他共同享用一顿丰盛的晚餐。
芬格尔倒不像路明非那麽富有同情心,自从经历了格陵兰海事件之后。他的那股屠龙的责任心,还有对普通人的怜悯之心渐渐消退了。
平时倒是有点玩世不恭的样子,不过学院要是交给他特殊的任务,他依然是校长昂热手下最信任的利剑。
而这最锋利武器的头衔恐怕就落到他的废柴师弟路明非的头上了。
芬格尔看路明非一副心情低落的样子,并安慰他说师弟看开点,收起你那不值钱的怜悯心。
世界上过得比莱娜惨痛万倍的,比比皆是,那些还在战火中躲避求生的灾民每天都在生与死的边缘上,你总不能一直圣母心泛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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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仔细思考了一下,也是,不过这大部分也要怪在美利坚的头上。
美利坚国内底层的秩序已经这麽混乱了,还要去主动挑起他国战争,只能说资本都是逐利的。」
芬格尔二人按照谷歌地图上面的导航走到了约翰的小镇附近。
小镇不在和之前芝加哥街头那样饿殍遍地丶尸横遍野,而是井然有序地多了很多五彩缤纷的帐篷。
人们应该租不起房子,因此只能靠搭帐篷度日。而当地的警察也管不了他们。只能睁一只眼丶闭一只眼。
路明非两人走在街上,二人的外貌立刻就引起了周围的目光,亚洲和欧洲面孔就这麽突兀地出现。
而且看他们并肩而行的模样,恐怕关系匪浅,这在那个年代的美利坚街头,并不多见。
路人大概也猜出来了,他们或许是来当地留学的同学。
从这里可以分析得出,他们的家境还算优渥。
毕竟在2007年,能有钱出国的无不例外都是当地豪绅子弟。
「一美元,只要一美元就行…」突然有人拉着路明非的袖子说。
二人转头一看,原来是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看着模样,年纪像是比芬格尔大一点。
无论头发还是那络腮胡子都像是杂草一样,长年没修理。脸上也脏兮兮的,布满了灰尘。
他的蓝色牛仔上衣上面打了满了补丁,那阔腿裤也磨出了好几个小孔,那双浑浊的眼神中充满了渴求。
像这副样子,路明非在他前世见过,就是芬格尔为了接近自己的打扮。
路明非心说美利坚的乞丐也太不专业了吧,连道具都不准备一个。
路明非说:「喂,老兄,你的碗呢?出来工作之前,要把准备工作做好嘛。」
芬格尔向他解释,在当地是没有这个习俗的,要钱都是顺手的事情,不需要碗什麽的,到了自己口袋里,就连警察也会认定是你自己的。
路明非无语,难怪这里超市和珠宝店发生零元购的案例那麽多!
「芬格尔!」只听对方一声惊呼,随后欣喜若狂,双手开始手舞足蹈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