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回锅肉(1 / 2)

「辛苦你了。」

陈向东看着满头汗的沈知瑜,一阵心疼。

沈知瑜本该娇生惯养的城里姑娘,前世却在这山沟里挑水劈柴,洗衣做饭,一双本该握笔写字的手,磨出了厚厚的茧子,后面更是落下一身毛病,甚至患上胃癌……

重活一世,陈向东不愿她再受这些苦。

「两桶水而已,又不重。」

沈知瑜被他这副心疼的模样逗笑了:

「咋个,你看不起你婆娘啊?」

陈向东忍俊不禁:「哪里会,我婆娘最能干了!」

他说着,接过扁担,将那两桶沉甸甸的水挑了起来。

回到院里,陈向东把水倒进水缸。

这水缸是将一块巨石掏空制成,容量不小。

两桶水倒下去,才堪堪装了一半。

在衣服上擦了擦手,听到十一的叫声,他走到灶房门口,就见沈知瑜正在逗十一。

「走开!莫挨老子!」

十一对沈知瑜保持着高度警惕。

不过沈知瑜还挺喜欢它,拿着根树枝对着它啜啜啜。

「你买的撵山狗哇?它叫啥子名字?」

沈知瑜听到声音,回头问道。

「十一。」

陈向东笑着解释了名字的由来。

而十一叫得更大声了。

回陈家湾的路上,他让十一知道了它的名字。

对此,十一强烈反对。

因为十一的原主人给它取了名字。

不是作为撵山犬的话,陈向东可能就继续用它原来的名字了。

但撵山犬必须对主人绝对忠诚,名字就是驯服的第一步。

所以他必须让它接受这个新名字。

不过得慢慢来,不能急。

「知瑜,你过来,我有东西给你。」

陈向东走进堂屋,从背篼里拿出给她买的礼物。

「啥子东西,还搞得神神秘秘的?」

沈知瑜丢掉树枝,笑着来到堂屋。

下一瞬,她看到了陈向东手里那支英雄牌钢笔。

黑色的笔身闪烁着金属光泽,银色的笔帽上刻着简约却好看的纹路。

正是她那天在县城供销社看上的那支钢笔!

沈知瑜愣住了。

那天她看到钢笔后,虽然很喜欢,但舍不得花钱,便快速移开了目光。

她还以为隐藏得很好,没让陈向东发现。

没想到……

陈向东这麽细心。

不仅发现了她的心思,还悄悄把钢笔买了回来,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惊喜。

「向东,谢谢你!」

沈知瑜那叫一个感动,眼眶都微微泛红了,整个人更是飞身扑进了陈向东的怀里。

感受着怀里的暖软,陈向东也觉着幸福。

不过没几秒钟,沈知瑜就问道:

「对了,买成好多钱喃?」

「没得好多。」

「没得好多是好多嘛?快说!」

「五块六。」

「五块六!?」

沈知瑜知道这钢笔很贵,但没想到会这麽贵。

她原本爱不释手地摩挲着钢笔,此刻却皱着眉头,拉起陈向东就往外走:

「走!去退了!我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