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早,沈煜城醒来感觉浑身舒畅,这就是回家的魔力吗?
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媳妇,我送你去上班吧。」
「不用,你在家里好好歇着。」
胳膊上的伤口砍得很深,就算是灵泉水也要一个星期左右。
记住首发网站域名??????????.??????
她控制了灵泉水用量,怕效果太好,沈煜城会怀疑。
「可我想。」
「你想也别想,骑车用胳膊,歇着,记住了,家里的活通通不许干。」
沈煜城还是磨着秦钰晴出门,保证送到巷子口。
秦钰晴拗不过,只好依着人。
如今巷子里的见怪不怪,都知道秦钰晴是领了证,也不敢说什麽。
更多的人都觉得秦钰晴很聪明,一个姑娘一声不吭的找了一个军官,是个有本事的,难怪之前别人介绍都不答应,合着人家有更好的。
「就送到这里吧,赶紧回家,外面冷。」
「好。」
沈煜城难得听话的转身就回去,因为他也发现了盯梢的。
不是地痞流氓,是受过专业训练的。
沉默的回家,分析眼下的形势,许久之后自嘲一笑。
或许还真要当一段时间的废物,好在她媳妇不嫌弃。
沈煜城这两天每天早晨送秦钰晴道巷子口,下午没事再去巷子口接人。
第三天秦钰晴看他实在闲,就让他去买肉,快过年肉供不应求。
秦钰晴下班回来,就剩不下好肉。
「什麽肉都行,只要是肉就买回来。」
沈煜城也不在乎,一般买菜的都是女人,他一出现绝对是最扎眼的。
但也给了他摸清侦查人的位置跟人数的机会。
「小伙子,让我们几个大妈先买,家里孩子小没人看。」
「大妈不行,我媳妇也等着我买肉回家。」
秦钰晴让他买肉就是每次回来买不到好的,要不是他被人盯着,他都想去黑市看看。
怎麽能让媳妇吃不上肉。
「我说你这小伙子~」
沈煜城穿的是便装,难得微笑:「大妈,我排了一上午的队,回去晚了媳妇会生气。」
「你一个大小伙子还会怕媳妇,你这家庭地位不行啊~」
有人在人群中打趣,还有几声压抑的笑声。
沈煜城点头:「我们家媳妇挣钱养我,我听她的。」
人群瞬间安静,这回没有人上前争了。
主要是嫌弃的,一个大小伙子,有手有脚,竟然是吃软饭的。
沈煜城带足了钱跟票,早晨秦钰晴给的。
想到媳妇似乎喜欢吃排骨,毫不犹豫的把剩下的全要了,还把最好的五花肉买走,最后四个猪蹄也没放过。
看着沈煜城买了那麽多肉,后面的人心急又担心,生怕买不到。
「你这小伙子花钱大手大脚,小心回家挨骂。」
「买少了回去才挨骂,我家很久没好好吃一顿了。」
沈煜城拎着肉心满意足的回家,从监视他的人身边经过,他刚才可是说了不少话,回去慢慢分析吧。
「真不会过日子。」
「一下子那麽多吃的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