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晓东心里迅速盘算着,如果把齐云山的问题压在纪委层面了结,不走司法程序,操作空间到底有多大。
齐云山的案子主要是三点,首先是受他媳妇孙亚茹案子的牵连,齐云山帮助安排了很多岗位的提升,他说他想到过孙亚茹会收礼,但他没想到孙亚茹敢收大礼,孙亚茹那边的口供也证实了这一点,但齐云山的默许和利用影响力安排提拔是跑不掉的,按照『家风不正丶对配偶失管失教』这条,倒是可以在纪委内部层面了结。
第二是包养情妇,接受了200万的茶叶款,虽然关山月提供的证据站不住脚,但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采信关山月的证据并予以认定,定性为「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而非受贿,那麽这就是一个严重的违纪问题,但够不上犯罪。
三是再生资源公司的骗贷案,也是最棘手的,齐云山接受了宴请,造成银行300多万的损失,但确实没有直接拿钱。定「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的渎职类违纪,给予从重处分,在党纪框架内也能消化。关键是要把「造成重大损失」这个事实,与他的「主观故意不强,未谋取个人私利」结合起来进行论述,把火药味降下来。
当然,所有这些操作的前提都是纪委自己关起门来调查丶定性丶处理。 一旦移送检察院,那就是另一套语言和规则,这三件事还是要重新来过一遍。茶叶款可能被认定为变相受贿,骗贷案中的「宴请」可能被深入追究为财产性利益输送,而孙亚茹的事更可能引发共同受贿的侦查。那时候,量刑的标尺就变了,即使出具重大立功表现的证明,三年还是必不可免的,若是遇到『不友好』的检察官,参照这两年的案例,七年起线也不是不可能的,就看公诉怎麽主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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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齐云山现在想要的,的确很理智,他已经不稀罕纪委在移交检察院时写上『具有重大立功表现』那句话了,而是直接不想再走检察院那一关了。
而葛晓东是否能办到,那就要看值不值得了。毕竟,齐云山的案子在这个重大洗钱案里,简直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齐云山的份量与廖国清以及那个第三人相比,更是轻如鸿毛。
葛晓东思虑已定,目光瞥了眼摄像机,侯铁坤连忙拿了过来放在葛晓东的身边,面对齐云山。
朱佳妮也连忙拿着记录本坐在一旁,做好记录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