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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亲生母亲,也就那位大公。

对于前者罗素是感激的,并且要求祝奚清也跟着感激。而对于后者,他是埋怨的,埋怨对方为什么不来看他一眼,甚至也对唯一的孩子不管不顾这么多年。

罗素改变不了现实,又想做一位有担当的父亲,故而在祝奚清十二岁那年,勉强支楞了起来。

他主动写一封信告诉那位女大公,说清这个孩子已经到了该去学院就读的年纪,不能再继续待在一处偏远小镇蹉跎人生了。

罗素有生之年胆子最大的一次指在信里写了一句,您总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将来也去做一位吟游诗人,或者是做一个猎人,一个跟着其他木匠的学徒……

显然,在罗素看来,这些职业毫无前途。

不过以他的人生经历和标准来看,也确实是这样。

他当年随意穿过的一套礼服,都能在镇子里买下一座小型古堡。

又怎么可能甘心让唯一的孩子一辈子都过着平凡的日子。

他不再提起那位女性吟游诗人,也不再在意大公的公平与否,他尝试起主动争取。

用了十多年的时间终于认清现实的罗素,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在首城占据一席之地。

“你绝对不能只做一个平民。”这是罗素对祝奚清的最大要求。

而他对自己的要求是,“我也绝不能接受,我的孩子在根本还没看过另一个世界,就认为自己做平民是一种好的选择。”

至少要让他亲眼见过另一种可能后,才能让清认清自己想要什么。

终于,祝奚清十四岁这一年,写了几十封信的罗素,第一次收到了来自大公的回信。

具体来说是大公管家的回信,对方在信中表示,大公愿意给她的第七子,即清一个滕尔森学院的名额。

滕尔森学院是特提亚首城最大的学院,在整个特提亚公国范围内,滕尔森学院可能不是第一,但其所象征的贵族环境和人脉什么的,毫无疑问,是遥遥领先的绝对第一。

罗素曾经就在这里就读过。

他在收到回信和随信赠来的入学函后,一度喜极而泣。

再之后,就是考虑起祝奚清就读的事了。

罗素拿出了所有的存款。

不过这笔钱并不是为了支付学费什么的,因为滕尔森学院根本不收学生的学费,也压根就不靠学生学费来赚钱。

这笔钱,是罗素打算带着祝奚清重新回到首城定居的根本。

是的,他打算凭借自己这些年的积累重新走回去。

罗素是这样告诉祝奚清的,“我还是想要在贵族宴会上再穿一次我最爱的燕尾服,再跳一次优雅而又浪漫的舞。”

再之后自然就是打包行李了。

罗素将家里能带走的东西全都整理妥当,除了祝奚清自己的一些衣服什么的。

现在的他认为,即便清的身体不好,也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

祝奚清看着床上全都叠放整齐的衣服,长长地叹了口气。

天知道罗素是怎么从坑孩子的老父亲变成溺爱孩子的老父亲的。

所谓的整理自己的东西,本质就是将床上的这些衣服放进行李箱……

之后转移到马车上的事情,全都由罗素处理。

祝奚清有时还能看见这个男人对他那双粗糙了的手露出遗憾的表情。

但一旦当他拉起自己儿子的小手,发现其一如既往的稚嫩柔软时,就会感到满足。

时不时就会有一种想要对整个世界炫耀的感觉看啊,这是被我爱着的,被我照顾得很好的,也应该被世界热爱着的孩子。

祝奚清:大可不必。

最后罗素唯一让祝奚清拿着的东西,就是一把罗素弹唱时经常会用到的诗琴,也叫作斐林,或者莱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