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感觉他早就搞丢了。
不知道是在第一次超级碗失利之后丢的,还是第二次超级碗被翻盘之后丢的,还是第三次超级碗看着替补四分卫在场上输球而自己只能坐在旁边看着队医照料自己膝盖的时候弄丢的。
他的初心这些年已经从「我享受打球给我的快乐」变成了「我要赢得超级碗,这是我最后的机会」,变成了一种执念。
执念这种东西很奇怪,它会让你跑完最后一英里,但是是一种极度痛苦的方式,这个过程更像是惩罚而不是激励。
但是今天他突然释怀了,他感到很荣幸。
他发现自己面对的是一个可能有史以来最有天赋丶最强丶最伟大的球手,而他此刻居然有幸能在如此重要的舞台上和他同台竞技。
他不需要再为戒指而战了。
他只需要打完这一场球。
打完属于他的最后一场球,然后和这个奋斗了14年的赛场告别。
和那些深夜里独自看录像的无数个凌晨告别,和那些在训练场上累到呕吐的下午告别,和那些在赛后新闻发布会上强行忍着泪水说「我们会回来的」夜晚告别。
和21岁那个穿上金红色球衣时热泪盈眶的年轻人告别。
安德森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右肩。
疼痛从关节深处传来,但是他却露出了一个微笑。
他戴上了头盔。
第三节后半段,49人进攻。
安德森重新站在了起球线后面。
就在今天了。
开球。
球入手的瞬间,他的右肩深处再次尖叫,但是他的大脑直接把这个信号屏蔽了。
他迅速看了一下周围,抛弃了一切的技战术丶思路丶想法,没有选择任何一个教练组赛前布置的常规路线,没有选择短传丶安全球。
而是凭藉着14年的本能,手臂高高扬起,朝着50码之外的外接手全力甩了过去。
这一球无疑是极度冒险的。
49人的进攻协调员在场边看到安德森出手的角度和力度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明显抽搐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