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父母的结合,就像一场儿戏。
海市的千金大小姐,来乡下采风,居然爱上了一个农民。
不是所谓的灵魂相契,宿命吸引,单纯是被皮相吸引。
母亲是学画画的,那时候刚毕业,身上还有股子艺术家不管不顾的狂热。她一眼就被这个山野村夫优越的骨相和身形吸引,认定他就是她此生的缪斯。
于是不顾所有人,包括陈焕奶奶的劝阻,铁了心要留下来,嫁给他。
很快就怀上了陈焕。
可是名贵又娇气的花卉无法在粗粝又荒凉的土地上生存,她很快水土不服。狂热的迷恋褪去后,她发现剥开那层皮囊,这不过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人。会跟她吵架,会计较得失,不懂她的情趣,哪怕是表达低头,也只会沉默地去杀只鸡,炖一锅金黄油亮的鸡汤给她。
她还怀着孕,闻到那股味道就想吐。
那天她对男人说,想吃奶油草莓。那种只在进口超市里按颗卖的金贵水果。
他应了一声,出了门。
从此再也没回来。
父亲车祸去世半年后,母亲生下了他。
他在肚子里太好动,生生把自己折腾成脐带绕颈。母亲顺产到一半才被发现,又挨了一刀剖腹。
两种生产的罪,她都受了一遍。
这么想来,或许他被抛弃,也是活该。
奶水不足,孩子整夜哭闹,刚出月子,母亲就崩溃了,给她早已断绝关系的娘家打去电话。
她说她快撑不住了,觉得自己随时会掐死这个孩子。
第二天,一辆黑色小轿车开进村里。这株错栽的花,终于被移回了她本该生长的地方。
而他被留在那里。
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从对这个一月来一次、三月来一次、半年才来一次,最后再也不来的女人毫无印象,到懵懂地知道——噢,这是妈妈。
这个过程,他用了将近五年。
若扣去那些尚不记事,连人脸都认不清的年岁,有母亲参与的人生,其实还不到五年。
期待,等待,失望,难过,怨恨……这些阶段,他早就一一熬过来了。
从小到大,他最羡慕孙悟空。羡慕那猴子天生地养,不用背负这些黏稠又混沌的感情。爱就是爱,恨就是恨,看不顺眼了,一棍子捅破天也无妨。
可他不是。
偶尔他会想起那个渔夫和魔鬼的故事。魔鬼被关了一百年的时候,发誓谁救他就许谁一生富贵;两百年时,发愿给他的恩人所有地下宝藏;三百年时,答应实现救他的人三个愿望。可到了五百年,他说,谁放我出来,我就杀了谁。
自己对母亲那点残留的念想,也像这个被关久了的魔鬼。
起初是盼,后来是等,再后来,等变成了怨,怨又酿出恨。
他幻想过无数种重逢的画面。她后悔,他不屑,她痛哭,他转身。可现实是,什么都没有。
从五岁那年起,他们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