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姑娘,您误会了。」李顺声音越发急切,甚至带着哭腔,道:「我对莺儿一片痴心,我们是真心相爱的。」
李婆子带李顺进府时,他才八岁,能懂什麽。
自幼与沈莺相识,在一起九年,心生爱慕,这些都是真的。
他也想给沈莺好生活,但做生意赔了,非他所愿。就是出来做工,他也在做工,每天过得非常辛苦。
但不管怎麽苦怎麽累,只要想到沈莺,他就觉得咬咬牙也能撑下去。
沈莺一夜未归,李顺大早上过来找人。得知住的是沈家旧主,他是非常害怕的。
害怕沈莺舍了他,跟着旧日亲人走了。
抬头看到沈昭时,李顺就更害怕了。
沈莺曾经跟他说过,沈昭很好,还送她衣服,三百两一件的衣服。
若是沈昭要留下沈莺,沈莺答应了,他要怎麽办,他要怎麽活下去。
他真的很爱很爱沈莺,他不能没有沈莺。
就是现在日子苦些,他会努力的。
「哐当——!」
沈璎珞听得怒不可遏,抓起手边的茶碗,朝着李顺劈头盖脸地砸了过去。
「你这猪狗不如的东西。」 沈璎珞怒声骂着。
「把一个千金小姐,从云端拉下来,毁了她安稳荣华的一生,就为了让她掉进猪圈里,跟你这头猪一起在泥里打滚。你竟然还敢腆着脸说相爱?!」
说到激动处,沈璎珞胸口剧烈起伏。伸手抓起沈昭身侧的茶碗,再次砸向李顺。
「得了你的『喜欢』,沈莺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你的『喜欢』除了拖累她丶毁掉她,还能有什麽用?!从千金小姐变成绣娘,挣那几两碎银,还要挨人耳光被人嘲笑。」
两个茶碗砸到李顺头上,他不闪不避,甚至没有抬手去挡。
瓷器碎裂,额角被瓷片划开,鲜血混着温热的茶水泼了李顺满头满脸。
李顺依然跪着,眼睛被血糊住,视线一片模糊的猩红。
「璎珞姐姐,消消气。」沈昭劝着,示意丫头扶着沈璎珞坐下。
沈璎珞太激动了,再这麽下去,不是自己被气死,就是喊人进来把李顺打死。
沈昭站起身,低头俯视着李顺,知道沈莺就在里头听,努力让自己语调平稳。
「你既是家生子,应该很清楚。要是没有李家,五姑娘可以通过官媒婆说亲,门当户对的不好找,京城商户还是能随意挑的。」
高门大户的小姐,家里长辈实在不操心婚事,可以找官媒婆。
也许有些地方不尽人意,比如秃头,胖,丑之类的。但家世以及基本条件,不会出太大的错。
毕竟是官方机构,若是闹出骗婚的丑闻,官府直接介入,不好收场。
「老太太抚养五姑娘一场,只要她还有一口气,就能为五姑娘操办婚事,把她风风光光嫁出去。也许婚后有诸多不如意,但也不至于落魄到当绣娘。」
沈昭说着,话音严肃起来,「是李家把她害成现在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