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
整个展馆仿佛被掀翻了。
尖叫声丶口哨声丶掌声丶跺脚声,汇聚成一股巨大的声浪,差点把房顶给冲开。
「牛逼!!!」
「明神!!收下我的膝盖!!」
「这结局————绝了!!我不偷了,我送回去还不行吗哈哈哈哈!!」
「这是什麽神仙转折!这才是行为艺术啊!」
「再来一遍!!再来一遍!!」
B站的直播间里,弹幕更是厚得连画面都看不清了。
【这就是当代大学生的精神状态吗?爱了爱了!】
【建议查查这人底细,我不信他是演的!】
【把偷东西唱得这麽清新脱俗,这麽浪漫,除了我明哥还有谁?】
【这演技,不去拿奥斯卡简直是人类文明的损失!】
舞台上,音乐声渐渐停歇。
程铭依然保持着那个深情的姿势,仿佛刚才那个扛着七十斤电脑跑遍半个中国的贼不是他一样。
他微微喘息着,额头上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在灯光下闪闪发光,更增添了几分荷尔蒙的魅力0
王硕则是毫无形象地瘫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刚才那一波「托举」表演,虽然是无实物表演,但为了配合程铭的演技,他也用了真力气。
林依依和顾晓放下手中的乐器,两人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无奈和笑意。
这家伙,总是有办法把一场好好的演出变成一场狂欢。
赵羽枫把鼓棒往空中一抛,精准接住,冲着程铭竖起了一个大拇指,眼神里满是毫不掩饰的火热。
这才是她看上的男人!
哪怕是现场发神经,都这麽带劲,整起活来真可谓YYDS!
主持人这时候终于找回了自己的魂儿,她踩着高跟鞋,几乎是一路小跑着上了台。
此时此刻,她看着程铭的眼神,已经彻底变了。
如果说之前是被颜值吸引,后来是被唱功折服,那麽现在,她完全是被这个人身上那种无法预测丶充满野性的才华给征服了。
这个男人,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盲盒,你永远不知道他下一秒会给你掏出个什麽惊喜(或者是惊吓)。
「呼————呼————」
主持人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呼吸,把话筒递到程铭嘴边,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的兴奋:「明师傅————我现在真的很好奇,作为蜀音的高材生,你是怎麽————怎麽会有这种奇思妙想的?明明一手浪漫的情歌被你唱出了窃格瓦拉的魔幻感...?」
程铭接过话筒,随手捋了一把额前的碎发,露出了光洁饱满的额头。
他看着台下那一张张涨红的笑脸,嘴角勾起一抹标志性的坏笑,语气慵懒而随意:「其实也没什麽特别的原因。」
「主要是现在的主机太贵了。」
「买不起,就只能在歌里过过瘾了。」
台下又是一阵爆笑。
「噗」
「真实!太真实了!」
「明神说出了我们的心声啊!」
「为了主机,虽九死其犹未悔!」
程铭顿了顿,眼神忽然变得有些深邃,他看着远处,仿佛在回忆着什麽往事:「而且,我觉得这首歌表达了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主持人一愣:「坚持不懈?」
偷东西还能跟坚持不懈扯上关系?
程铭点了点头,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你看,为了一个目标(七十斤的电脑),不远万里,从沪上背到燕京,又背到大理,最后发现初心未改(卖不出去),又背回了原点。」
「这难道不是一种对梦想的执着吗?这难道不是一种不忘初心的体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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