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珍妮深吸一口气,总算是接受了秦宣的变化,「我不同意。」
「什么?」秦宣看过来。
「我说——」
郭珍妮认真地看着他,「我不同意那些条件。」
「你可以拒绝,这是你的权利。」
秦宣懒懒地抬了抬眼皮,语气毫无波澜,「但我也说了,这是我的底线,不会改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郭珍妮微微错愕。
秦宣冷笑,「意思就是,我的钱也是辛苦赚来的,郭小姐愿意帮我节省,鄙人感激涕零,希望郭小姐能一直保持这样的骨气,将来千万不要后悔。」
——言下之意就是,爱要不要!不要他正好省一笔!
京二环的别墅,一千万支票,餐厅,网吧,美容院,两部电影,一部s级电视剧,这份大礼包拿出去,不知道多少女明星要拼命往他床上挤。
他是什么很贱的人吗?
把这些东西给郭珍妮,她不想要,自己还得求着她收下?
本来分手费这事儿就不是理所当然的,一般人谈恋爱,有几个男人会在分手的时候给分手费的?
只不过是秦宣情况特殊,为了封口,图个日后清净,再加上确实身家丰厚,不必太在意这点小钱,想着大家好聚好散,才格外大方!
但这并不是他的义务!并不是他必须做的!
不要?
不要正好!
也别说这些女人跟着他的时候,要忍受他的花心,委屈了,他应该有点表示。
委屈?
委屈什么?
是住别墅委屈了?是每个月几十万的零花钱委屈了?是各种奢侈品想买就买委屈了?是各种别人要抢破头的好资源委屈了?还是出去享受别人的奉承和巴结委屈了?
这些难道还不够买她们那几年青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