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铁骨墨萼梅念笙(2 / 2)

『可不是嘛,那可是三花聚顶的大能!』

说书人摇动摺扇,冷笑一声:「雄霸像条狗似的仓皇而逃,他的天下会更被朝廷一举剿灭,若不是丧家之犬,又是什麽?」

「来,跟着我念:雄霸是狗,今夜这些银子,我全送你们!」

「雄霸是狗……」

众人面面相觑,头低得几乎埋进胸口,谁也不敢真的喊出口。

见状,说书人嘴角微扬,悠然收起桌上银两:「既然不要,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你真是不怕死啊!』

他不再理会众人,转身登上二楼。不多时,一位风度翩翩的贵公子缓步而出。

一身靛蓝劲装,腰佩温润美玉,身姿如松,挺拔峻拔。眉如刀裁,目若寒星,容貌俊美得仿佛天地精魄所铸,纵是最高明的匠人也无法雕出其神韵。

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尊贵气度,令人望而生怯。

这般人物,无论身处何地,必成焦点。

角落中,陆小凤与玄德子连忙起身低唤:「沈公子。」

沈凡微微一笑:「查得如何了?」

玄德子答道:「已查明,丁典现被囚于知府地牢之中。」

沈凡颔首满意:「今晚,把丁典和知府之女凌霜华一并带来。」

「是,沈公子。」*

夜深人静,来福客栈后院。

沈凡盯着眼前男子,眉头紧锁。

那人满脸乱须,长发披肩,衣衫褴褛,形同荒野野人,浑身散发着刺鼻恶臭,令人难以靠近。

「你便是丁典?」

那形似乞丐的男子冷冷望着沈凡,默然不语。

沈凡皱眉疑道:「哑巴?莫非抓错人了?」

玄德子急忙解释:「沈公子,此人正是丁典,完全依照您的吩咐擒来,绝无差错。

整座地牢之中,唯有他一人琵琶骨被穿,脚戴重镣。」

沈凡略一沉吟:想在我面前装深沉?既然你不肯开口,那我就逼你说。

脸色一沉,冷冷道:「去,把凌知府的女儿凌霜华给我杀了。」

话音未落,丁典神色骤变。

「谁敢动她!」

怒吼声中,运起神照经欲行反抗,却被玄德子一掌击飞数丈。

「对你家沈公子放尊重些,否则要你性命!」

丁典挣扎起身,双目如刀般盯住沈凡,却终究咬牙沉默,一字未吐。

心中暗自揣测沈凡的来历,竟能让两位大宗师亲自护卫,这般人物究竟有着何等身份?他简直不敢想像,毕竟从未听闻过如此惊世骇俗的存在。

丁典虽为宗师境高手,却在二人面前连一招都未能撑过,除了大宗师之外,实在想不出还有谁能有此实力。

如今这世道,大宗师竟也这般随处可见了吗?居然沦落到当起了护院保镖?

沈凡确认了丁典的身份后,心情顿时轻松起来。

只要没找错人就好。

「这麽说来,你承认自己就是丁典了。

人称『情侠』,义气凛然,又号『菊花剑客』。

传闻你原是荆门武林世家子弟,在一次意外中救下了被三名逆徒追杀的铁骨墨萼梅念笙。

梅念笙见你心性淳厚,便将绝学《神照功》与藏宝图谱《连城诀》尽数传予你。

后来你在汉口菊花会上,邂逅了此生挚爱——清雅如菊的才女凌霜华。

可谁料她父亲凌退思乃衣冠禽兽之辈,设下毒计将你迷倒擒获。

你本有通天武艺,脱身易如反掌,却甘愿困于牢狱之中,只为每日能望见霜华所赠的那盆菊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