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布斯摆摆手,显得豪气干云,但他随即话锋一转,眼神变得异常锐利,「但我送你们,不光是为了交朋友,我是想听听你们怎麽看这东西。」
王兴把玩着手机,眉头微皱:「没有键盘。我有几个朋友用过,都说打字太痛苦了,完全没有实体按键那种反馈感。雷总,你觉得这东西真能成主流?」
王兴是典型的实用主义者,黑莓和诺基亚E系列的全键盘才是当下的效率代名词。
雷布斯没有急着回答,而是拿过自己的那一台,熟练地滑开了屏幕。
「这也是我这一个月一直在想的问题。」
雷布斯的声音低沉下来,带着一种思考者的厚重。
「刚拿到手的前三天,我想把它摔了。打字像是在摸玻璃,毫无手感,发个简讯要比平时慢三倍。」
他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看着两人。
「但是,用到第四天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一件事。」
「什麽事?」王兴问。
雷布斯伸出手指,在空中做了一个撑开的动作。
「我发现,当我换到其他的设备,想要放大一张图片的时候,我下意识地用两根手指去撑开它。当我想要看网页下面内容的时候,我下意识地往上滑。」
「感觉我被这个手机的操作逻辑洗脑了。」
「这种动作,不需要思考,不需要学习。它就像是……」雷布斯顿了一下,似乎在找一个准确的词汇。
「直觉。」夏冬轻声补充道。
「对!就是直觉!」
雷布斯站了起来,在茶室里走了两步,语速开始加快。
「我们用键盘,是因为电脑需要键盘。我们用诺基亚的按键,是因为那时候屏幕太小,我们必须通过按键告诉机器我们要干什麽。」
「但这其实是被上一代环境『毒害』了的结果!」雷布斯语出惊人,「我们被驯化了,觉得人机互动就该是敲击代码,敲击按键。」
「但iPhone告诉我,不是这样的。」
雷布斯举起那部黑色的手机,像是在举着一个火把。
「最好的交互,应该是忘掉交互。屏幕就是纸,手指就是笔,甚至手指就是你的意识延伸。键盘?那是一堵墙!一堵挡在人和信息之间的墙!」
夏冬微微点头,眼中流露出赞赏。
不愧是雷布斯,即便在这个混沌初开的年代,他敏锐的嗅觉已经让他触碰到了真理的边缘。
他不需要夏冬去教,他自己已经悟到了七八分。
「既然是墙,就迟早会被推倒。」夏冬顺着雷布斯的话说道,「电容屏现在手感不好,是技术问题,不是方向问题。方向对了,技术总会跟上。」
「没错!」雷布斯坐回椅子上,眼神更加深邃,「所以,我觉得这不仅仅是一个手机。这是一个拐点。
PC时代的霸权,可能会因为这块玻璃而终结。」
茶室里安静了片刻。
王兴若有所思:「如果手机取代了PC,那网际网路的格局……」
「会重写。」雷布斯斩钉截铁地说,「所以我最近一直在想,如果现在要顺势而为,如果要在手机这个新风口上做点什麽,该怎麽做?」
他不等两人回答,似乎已经憋了很久,迫不及待地想要倾诉。
「夏冬,你刚才说『顺势而为』。我觉得,未来的手机行业,不能再像诺基亚那样玩了。」
雷布斯伸出一根手指。
「诺基亚靠的是什麽?是硬体,是渠道,是砸不烂的机身。但未来的手机,既然要取代PC,那它就得像电脑一样。」
「不仅要像电脑。」雷布斯摇了摇头,自我否定道,「它得比电脑更强。硬体得是最顶级的,CPU要快,屏幕要大,这是地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