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中意的大猎物是棕熊丶驼鹿丶野猪之类,吃倒次要,享受狩猎的刺激才是目的。鲜卑利亚最值得追逐的猎物自然非东北虎莫属,虎是兽中之王,虎骨是珍贵的药材,但东北虎只在鲜卑利亚东南部出没,诺亚斯克州位于中部偏南,只有在马戏团或动物园才能找到老虎。
约瑟夫是个很好的向导,虽然他打猎不行,但理论知识很齐备,说起来头头是道。他告诉司马,这个季节棕熊都在冬眠,身上没肉,硬拖出来,可吃的也只有熊掌。一只熊四只掌,熊冬眠时习惯舔舐前掌,唾液浸润使得肉质更丰腴,富含胶质,口感软糯,后掌因支撑身体活动,肉质较粗糙且腥味较重。奥利司他的猎人还有一个说法,熊冬眠时习惯用左前掌抵住肛门防止热量流失,右前掌则用于舔舐,因此右前掌更洁净,胶质更丰富,味道更佳。
约瑟夫语言能力不强,一长段复杂的表达,连说带比划,勉强说了个大概,司马也听说过熊掌有这样的讲究,点头表示认同。他问对方能不能找到冬眠的棕熊,弄只熊掌尝尝味,那东西在秦国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不能杀,也不能吃。
约瑟夫有些为难,棕熊冬眠一般自己挖洞,选择那些地面有倒木和枯枝丶寒风较弱并且朝阳的地方,这样的地方不难找,但分布很广,大海里捞针,走上一整天也未必能发现猎物。况且冬眠的棕熊并不是真的冬眠,随时可能醒来,从熟睡中惊醒的棕熊极其暴躁,盯着你追,不死不休,没有大口径猎枪根本对付不了!
不过转念一想,司马他们显然不是普通人,连拨火棍都能轻易拗弯,对付一头暴躁的棕熊应该有几分把握……约瑟夫十分谨慎,试探着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司马笑笑,让他只管放心,区区一头棕熊根本不在话下,他是这个世界上的顶级捕食者,站在整个食物链的顶端。
约瑟夫眨眨眼,司马的语气给了他莫大的信心,有种「与有荣焉」的激动,能够参与到冬日猎熊的冒险中,他很兴奋,如果再能带只熊掌回去,哪怕是肉质粗糙的后掌,也是极珍贵的礼物,足以让父亲对他刮目相看!他抖擞起精神,在深山老林中跋涉,手里拿着一根长树枝,在积雪中点点戳戳,卖力地寻找冬眠的棕熊。
打猎就像那啥,所有折腾都是为了最后一哆嗦。他们的运气实在不好,转了老大一圈,非但没找到冬眠的熊,连雪鸡雪兔这类塞牙缝的小猎物也碰不到,不知不觉已经走了很远,约瑟夫估计他们离开了诺亚斯克州地界。雪地跋涉要消耗大量体力,他觉得心跳加剧,气喘吁吁,正打算建议找个地方歇一会,司马忽然停下脚步,扭头望向来时路,脸色微变,沉吟不语。
约瑟夫后知后觉,双手撑着膝盖,上气不接下气问:「怎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