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死罪可免,活罪难饶(1 / 2)

若换做一般人听到自己要被判死刑,恐怕早就吓得站不稳了。

可武松不愧是条好汉。

听见李冲那麽说,他只是脸色白了一瞬,然后便恢复了平静。

「武松自知杀人抵命乃是常理,不过小人不后悔,能亲手为哥哥报仇,总比让那毒妇在牢中苟活些时日要强。老爷尽管宣判吧,小人心中绝无怨言。」

像这样凶手直接当庭认罪,且人证物证俱全的案子,确实也不需要多麽复杂的流程。

见武松毫无惧色,李冲更是欢喜。

这样的好汉子,怎能让他轻易和一个淫妇抵命?

况且,看到武松的体格,李冲心中已经有了想法。

做大事者,首要在人。

没几年这大宋就要天下大乱了,这个时候武松出现在眼前,不想办法收为己用,李冲就妄为穿越者了。

「啪!」

一拍堂案,李冲肃声宣判:「武松杀人为实,按我朝律法,以刃杀人者,当判斩刑。待本县上报州府核查后,于秋后问斩。」

堂下的武松缓缓闭上双目,双拳握紧,心内还是不甘。

这倒不是畏惧死亡,而是杀害自己哥哥的凶手只找到一个,他如何能甘心?

「但!」

李冲宣判到这里,突然话锋一转:「本县考虑到武松是为兄报仇,且其嫂杀人之事不虚,按律该减一等论罪。故,本县现改判为流三千里,在属地劳役一年,役满后落户,永不得返归本籍!」

三言两语间,李冲将武松的死刑改判为了流放。

这倒不是他有意包庇,而是在查看了律法后,做出的正常判决。

正是因为这个发现,李冲才想明白了,为何明明是山东大汉的武松,最终却被史料记载在南方。

杀人偿命,这确实是《宋刑统·贼盗律》的规定。

北宋朝廷对外虽然软弱,可对内却很是强硬,强调司法权收归官府,禁止私人复仇,以维护社会秩序。

但强硬之馀,却仍有例外情况。

《宋刑统》引《唐律》规定:「若被杀者本犯死罪,复仇杀人者,减一等。」

李冲正是引用了这一条,才将武松的死刑改为流放。

听到李冲的宣判,武松猛然睁大了眼睛:「老爷说什麽?」

李冲脸色一板:「你这厮好不晓事,本县的大堂是容你走神的所在吗?怎麽?你是觉得流的不够远?要不,本县改判你流放沙门岛?」

武松神色一滞,自己确实没听错,不是死罪而是流放。

他心中立刻明白了,这分明是李冲有意轻判。

「砰!」

武松当即推金山倒玉柱般的跪倒下去:「小人叩谢大老爷!叩谢大老爷!」

李冲起身离位,一甩衣袖:「你这厮莫不是以为本县在徇私舞弊?本县断案,有理有据,何用你多谢?左右,将此人与我关回牢里,待州府核查后,刺配流放!」

「退堂!」

伴随着「威武」声,今日的升堂就到此为止了。

时间其实还能容李冲再审几个案子,可经历了武松这一遭后,他哪还有心思审别的案子,直接吩咐今日到此为止。

县中又没有他的顶头上司,也没人查他考勤,自然无人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