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梁柱,十年如一日地撑起这个家。
哥哥一去世,他的天也塌了,这也是他想留下嫂子肚子里的孩子最大的原因。
许来财不想把许冉嫁给他哥时,杨则仕也想尽办法给他哥出谋划策,虽然许冉和他哥结婚后,他没叫过嫂子,但他对这个嫂子很满意。
他不是个单纯的人,但他觉得他哥娶个单纯的媳妇很好,能尽心尽力对他哥好,他也就放心了。
况且许冉和他哥还是青梅竹马,没有人比许冉更让他放心,所以矿山赔他哥的人命钱,放在许冉那里他也放心,他知道许冉是个什么样的人。
见许冉实在无聊,杨则仕挑早上没课的时间,想带她去大学校园里走一走,许冉因为家庭缘故没上过大学,大学对她而言遥不可及。
她和小叔子的日子过得平淡,小叔子上学,她在家洗衣做饭,像个家庭主妇,两人除了吃饭的时候,也没怎么在一起待过。
周六没课,杨则仕提议带她去科技大学走一走,许冉眼神顿时亮了,打扮了半天,也只涂了点廉价的口红,才二十八岁的人,眼角都有细纹了,可在城市里,一个二十八岁的女人,好日子才开始。
但这个女人好像已经历尽了沧桑,杨则仕看在眼里,他哥还活着的时候,嫂子脸上每天都有笑容,哪怕没有用过什么昂贵的化妆品,她看起来整个人都是精神且光亮的,可现在不知道怎么回事,她整个人有点暗沉。
即使皮肤白也遮不住,大概是表面上的疲惫。
...
许冉打扮了一番,穿上了自认为最好看的一套衣服,开心得像个小女孩,她还有点担心地问,“我进去会不会被保安赶出来?”
杨则仕看了一眼她的打扮,她今天涂了点口红,气色看起来好了一点,头发依旧黑亮,扎成低马尾,很朴素的打扮。
他只是睨了一眼回答,“不会,只要你不在里面干坏事,他们不管。”
许冉这才放心了,做了营养早餐,和小叔子吃了两口就出门了,她最近确实很无聊,就想出去走走,有人陪着也好。
大学校园和她想象中的一样美好,科技大学星期六也到处都是学生,她跟着杨则仕的脚步,一路走到图书馆,手机拍照就没停过。
她喜欢记录自己走过的每一个地方,拍成照片,以前和杨则诚每到一个新鲜的地方都要合照,但现在只有她一个人了,杨则仕不喜欢拍照,他也不会入镜。
拍完照片翻到相册,又看到亡夫的照片,他又湿了眼眶。
杨则仕看在眼里,让她不要看手机了,多走一走,过会儿带她去图书馆看书。
“我记得很小的时候,听我哥说起,嫂嫂学习很好,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籍。”
许冉叹息一声,把手机装到廉价的黑色皮包里,“是啊,可喜欢看书了,但后来没机会了。”
杨则仕声音毫无波澜,“过会儿去图书馆,那里什么书都有,你想看什么都行。”
许冉觉得这种氛围真不错,她都这个年纪了,还能沾小叔子的光,坐在大学图书馆看书。
跟在杨则仕后面,她莫名其妙地想,小叔子这样的人,会有喜欢的女孩子吗?
想到这里她紧跟杨则仕的脚步,局促得像个少女,“则仕,你在部队待了两年,没有遇到喜欢的女兵小姐姐?”
杨则仕声音冷冷静静,“在部队连只母鸡都见不着,更别说女人了。”
许冉追上去,不依不饶,“那你回学校了,肯定得谈恋爱啊,我希望你谈个大城市的,以后你和她在大城市定居,就不用回乡下。”
杨则仕没回答这个问题,只是看了一眼前面道,“图书馆到了。”
许冉朝着眼前偌大的一栋楼望去,唏嘘不已,“这么大的图书馆?里面全是书啊?”
杨则仕回答,“四五楼不是,只有三楼,四楼是活动厅,五楼是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