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拿到津贴,赶走仇人(2 / 2)

她打开看了一眼,没到一百八。

「这也不够啊,剩下的你们下个月发了工分再给我。」

该她和孩子的。一分都不能少。

王花气得浑身颤抖:「就差那几块,你怎麽好意思!」

苏樱叹了一口气:「以前我着怀孕的上工,工分也要记在你们名下,你们花着一个孕妇的工分,你们自己也没不意思。」

村支书脸色变了:「老江,你们太过分了,连个孕妇的工分你们都拿呀?」

江富的脸已经彻底的没了。

他低头抽着烟不说话。

苏樱:「支书,可不可以拜托你,帮我去大队改一改,以后我的工分要自个儿领。

还有我们家江季言的津贴,也记在我名下。」

以前发工资,都是王花都是屁颠屁颠的去领。

她连自己工资的边都摸不到。

村支书一口应下,也就顺便的事。

分家的事宜就到这儿。

支书这才告辞。

家也分了,金凤两口子得按约定的搬走。

苏樱抱着儿子,亲自盯着金凤两口子收拾东西。

其实也没什麽可收拾的,就一些破烂。

苏樱在门口提醒:「记得把你们这些破烂扔出去。」

她可不想在房间看到他们的东西,免得晦气。

金凤怀里的孩子身体本来就不利索,这一折腾哇哇直哭。

金凤裹着头巾,脸色惨白,看来昨晚被折磨的不轻。

这可把王花给心疼坏了。

心里一顿咒骂苏樱:杀千刀的资本家把我的孙子给赶出去,真不是人啊。

王花看不下去,说:「那老宅四面漏风的,哪里住得了人,把孩子留下吧,跟着我住。」

金凤欣喜:「太好了妈,孩子去那里实在遭不住啊。」

按说这点要求,苏樱没有理由不答应。

但是一想起前世,这白眼狼在她病床前那嚣张的模样,

估摸这孩子被金凤养着,以后也不是什麽好东西。

没必要对他手下留情。

「妈,你要是想带孩子,乾脆你也一起搬到老宅去住吧。」

金凤瞪着眼睛,毫无血色的面容更加的可怖了。

她指着苏樱:「你别太过分了,孩子什麽也没做错,他是江家的孙子,跟着爷爷奶奶住有什麽问题?」

「因为我男人是这房子的户主,我是户主的老婆,他不在家就由我说了算,我不想让闲杂人等在我家碍眼。」

苏樱面不改色回她。

金凤咒骂道:「说你自己也有孩子,你不想想这孩子有多无辜多可怜啊?你怎麽那麽歹毒?」

苏樱冷笑:「别说得你多爱孩子,你要是爱孩子何必跟我换呢?

让自己的孩子叫别人妈,你有想过孩子吗?」

经过苏樱的强烈反对,孩子最终还是没能留下。

王花会不会偷偷抱孩子回来她不知道。

但是她的态度一定得表明了。

她如今可不是什麽以德报怨的人,她是个睚眦必报的疯女人!

金凤抱着孩子,带着三个女儿走了,

老二拉开独轮车,准备拉走他那一半东西。

这下轮到陈芳不高兴了:「爸妈,这样也不公平了。」

王花瞪了她一眼:「你又有什麽事?」

(作者的话:大家给作者推荐几个村庄的名字吧~你觉得符合年代的,或者你听说过好听的村庄名字,都可以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