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2 / 2)

既然是血赚的买卖,为什麽不垄断?

「丁总工,这第一期一共三十套是吧?」

「不用麻烦了,我王旷全包了!两万四千金,我马上让人送来!」

只要把这三十套全买下来,

以后这就是他的聚宝盆,想卖给谁,卖多少钱,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丁仪摇了摇头,

「王公子,好魄力。可惜,不行。」

「为何?」

王旷急了,

「我有钱!现钱!」

「丞相和侯爷都说了,好东西要大家分享,不能让一家独吞。」

「『限购令』。每户人家,凭户籍证明,限购一套。多买无效。」

王旷一听,瞬间明白了丁仪的意思。

这是要造势。

不让一家独大,

而是要让三十家权贵都住进来,形成一个顶级的「琉璃圈层」。

三十家权贵都在这里,铜雀台周边还能穷了吗?

「高!实在是高!」

王旷不得不佩服,

既然不能独吞,那就拉自己人进来!

决不能让陈安那帮傻子占了便宜!

「好!我就买这一套!」

王旷飞快地签了字,

摁了手印,

然后连房契都来不及细看,

转身就往马车跑,对车夫吼道:

「快!回城!去李府丶张府丶还有赵府!把平时跟我喝酒的那几个都叫出来!

告诉他们,带上钱,马上来铜雀台!晚一步就要后悔一辈子!」

车轮滚滚,王旷带着「惊天内幕」杀回了邺城。

……

一个时辰后。

太阳高悬,

铜雀台广场上已经聚集了不少人。

最先赶到的,

最先赶到的,自然是王旷那帮早已收到风声的「狐朋狗友」。

经过昨晚陈安在酒桌上不遗馀力的「反向宣传」以后,他们本来是不信的。

但架不住王旷拿着脑袋担保,又拿着刚买的房契显摆。

当这群邺城的顶级富二代,亲眼看到那闪耀着光芒的「水晶宫」,

并得知「八百金买房,送绝世琉璃,还送全屋地暖」的消息后。

一个个眼珠子都红了,争先恐后地把条子往丁仪怀里塞。

「给我一套!我要朝南的!」

「别挤!我是王旷的大舅哥!给我留一套!」

「丁总工!我出九百金!不用找了!」

二十套……十五套……十套……

剩下的房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

直到日上三竿,

陈安才带着昨晚那帮宿醉未醒的世家子弟,

晃晃悠悠地来到了一期工地。

「哟,这麽多人?」

陈安打了个哈欠,还没看清状况,

「都在看丁仪的笑话呢?来来来,让个道,让我再去嘲笑他两句……」

当他挤进人群,

看清眼前的景象后,

哈欠直接僵在了脸上。

那一面面巨大的琉璃窗,

在无声地嘲笑着他的无知。

而那些平时精明得要死的王旷等人,

此刻正拿着房契,站在玻璃窗前,

一脸陶醉地抚摸着窗框。

「这……这是什麽情况?」

陈安感觉脑子不够用了。

昨天不是这样的啊?怎麽一夜之间,猪圈变皇宫了?

「哟,陈公子,你来晚了。」

王旷站在自家二楼的窗户后(虽然还没搬进去,但他已经迫不及待地站岗了),

隔着玻璃,一脸戏谑地看着楼下的陈安,

「昨天你说这房子送你都不要?多谢陈公子高抬贵手,把这等神仙洞府让给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