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柴棉并举定根基(2 / 2)

陈宫应下:「宫明白。」

谈完关乎未来衣的棉花,刘朔话题再转,谈及眼下更迫切的柴的问题。

「另一事,关乎百姓日常炊爨取暖,亦是过冬要害——柴薪。」刘朔神色认真,「柴米油盐 柴居首位,绝非虚言。中原或南方,或可依赖秸秆丶茅草,然我凉州,尤其北部,草木本就不及中原繁茂。以往,山林川泽之利,多掌于官府或地方豪强之手,寻常百姓只能于山野捡拾枯枝落叶,或偷偷砍伐,常因此受罚,甚至引发冲突。冬日漫长 燃料短缺 冻饿而死者,亦不在少数。」

程昱深有感触:「主公所言甚是。臣巡查乡里时,常见百姓为了一担柴火奔波数十里,或孩童于寒风中拾捡微薪。燃料之缺,实为民生一大苦楚。」

刘朔道:「我有一策,既可缓解民困,又可兼顾长远。」他顿了顿,说出一个在这个时代堪称石破天惊的想法:「我意,以王府名义颁布政令,将凉州境内,除重要官林如军事用途丶特定矿藏区丶大型皇室猎苑遗迹等丶以及已有明确地契之私产山林外,其馀靠近各个村落丶无明确归属的荒山丶林地丶草坡,以户为单位,按各户丁口多寡及村落附近林地总量,大致平均地分给各户,作为其户有薪炭林!」(非现代产权概念,更接近于长期丶排他性的使用权与收益权)

「分林到户?!」程昱和陈宫同时一惊。这完全打破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以及山林川泽之利当归公家或由权势者垄断的传统观念!

「主公,此举恐引非议。且山林乃自然所生,如何能分?分后如何管理?」陈宫谨慎问道。

刘朔早已思虑周全,解释道:「非将土地所有权分给个人,而是授予其长期丶稳定的使用权与收益权。政令需明确:第一,所分之林地,其地权仍属王府,但授予该户独家砍伐其中树木丶采摘枝柴丶收获林副产品(如菌菇丶野果)之权,他人不得侵犯。第二,各户对所分林地,有养护之责。鼓励其有计划地砍伐(如间伐丶轮伐),并在砍伐处补种树苗(可由官府提供部分树苗或指导采集树种)。砍大留小 砍密留稀,使其能持续出产柴薪。第三,此权可以继承,但不得私自买卖丶抵押予外人(防止兼并),若户绝或迁走,则由村里收回重新分配。第四初期由亭长丶里正协助勘界丶分配丶登记造册,后期由村级自治组织(如父老)监督执行。」

他进一步阐述其深远意义:「如此一来,百姓有了自家稳定的柴火来源,冬日取暖丶日常炊煮便有了起码保障,生存压力骤减,民心自然归附。此乃实打实的惠民之政。更重要的是——」

刘朔目光炯炯:「百姓一旦将山林视为自家之物,其对待方式将截然不同!以往官山林木,百姓偷砍滥伐,只图眼前,无人养护,导致山林日渐凋敝。而若成为自家之林,为长远计,他们必然会自发地保护丶有计划地利用丶甚至主动补种!这便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百姓得柴薪以生存,山林得养护而常青!此所谓百姓得其利,而山林得其养!」

他遥望窗外依稀可见的远山轮廓:「二位须知,我凉州乃至整个雍凉丶并北之地,林地不知其多大。(注:根据历史地理研究,汉唐时期黄土高原植被覆盖相对较好,大规模恶化是唐宋以后特别是明清时期加剧的。)只要我们善加引导保护,使百姓与山林利益绑定,便可保住青山,便是保住了未来的柴薪丶水源丶乃至气候!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程昱与陈宫听着刘朔这番将民生丶管理丶生态长远结合在一起的论述,心中震撼无以复加。他们从未从这个角度思考过山林与百姓的关系。主公之思,不仅深谙民情,更仿佛有一种超越时代的丶对自然与人类共生关系的深刻洞察!

「主公此策,看似让利与民,实则收民心丶固根本丶养资源,一举数得!真乃圣王之政!」程昱长叹,心悦诚服,「只是推行之初,勘界丶登记丶解释政令丶防止豪强或狡黠之徒钻空子侵占等,事务极其繁琐,需选派极为得力丶公正之吏员,层层落实,并加强监督。」

陈宫也道:「确需周密安排。可先选数个条件成熟的村落作为试点,摸索经验,完善细则,再逐步推广至全州。同时,严令各地驻军及巡检,严厉打击盗伐他人户林或官林的行为,以儆效尤,确保新政顺利。」

「正是此意。」刘朔见两位心腹理解并支持,心中大定,「此事便由仲德总领,公台协助,与各郡县协调。细则章程,务求清晰易懂,便于执行。所需吏员,可从本次封赏提拔的干吏中挑选,或招募民间素有威望丶通情达理之人协助。记住,此政核心在于惠民与永续,务必让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并理解其长远意义。」

「臣等领命!」程昱丶陈宫肃然应道。他们深知,这两件事——寻找推广棉花解决衣,分林到户解决薪——若能做成,凉州百姓的生存基础将得到极大夯实,对王府的拥戴将深入骨髓。这比任何空洞的宣传都更有力量,是真正的筑墙积粮于细微处,是争霸天下最坚实的民心与物质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