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57章 洪武大清洗(下)(1 / 2)

刑部与户部联合张贴出巨幅告示,盖着鲜红的玉玺与部印,贴满了三城及周边州县:

「奉大梁皇帝诏曰:查刘丶李丶蔡等氏,罪证确凿,其田产丶商铺丶宅邸丶浮财皆属赃

产,依法抄没。兹为安民惠民,特颁新政如下——」

告示前,识字者大声诵读,不识字者急切追问。

「一丶田亩分配:凡原租种刘丶李丶蔡三家田地之佃户,依原租种份额,就地分田!田契由官府发放,永为耕作之基!然,依大梁山寨旧例暨新颁《田亩律》,分得之田禁止私相买卖,违者田产没收!田赋定为年产三成,此乃彼等豪强原应缴纳朝廷之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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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田了!真的分田了!」佃户们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激动得浑身发抖。

有人当场跪倒,朝着洛阳方向磕头。

「二丶商铺处置:所有抄没商铺,由朝廷『皇商司』接管,继续经营。原商铺夥计丶工匠,经考绩留用,按月发放饷银。此外,商铺利润,除上缴朝廷及留存发展外,其馀部分,店内所有在册人员,按职司丶劳绩,均占『份子』,年年分红!」

商铺的夥计们瞪大了眼睛,他们从没想过,自己除了工钱,还能成为「东家」的一员,还能分红利!

「三丶房舍安置:抄没之宅邸丶别院,由新设『房舍司』统筹。优先分与城内无房丶陋居之平民百姓。大梁官员,一律不得私占!军中,仅『都』级(注:约百人长)以下官兵,因需可按制分配。」

刚刚成立的房舍司衙门,由「青眼虎」李云主事,门前立刻排起了长龙。

无数居无定所或蜷缩在窝棚中的贫民,眼含热泪,等待着拥有一个真正「家」的机会。

「四丶浮财之用:抄没之金银现钱,专款专用。其一,于各州县广建『洪武学堂』,凡大梁子民子弟,不论贫富贵贱,皆可免费入学,授以经史丶算学丶农工之艺!其二,于城乡各处设立『惠民医馆』,百姓患病,可免费诊视,平价或无偿取药!」

学堂和医馆的规划图被张贴出来,选址多在平民聚居处。

孩子们欢呼雀跃,老人们喃喃念佛。

新政如巨石投入深潭,激起的不是涟漪,而是汹涌的浪潮。

三城百姓,乃至听闻消息的四方黎民,无不欢呼雀跃,奔走相告。

民心,在实实在在的利益与前所未有的希望面前,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着大梁朝廷,向着那位「洪武皇帝」凝聚。

街头巷尾,人们谈论的不再是豪强的罪行,而是分到的田地是否肥沃,孩子何时能进学堂,家里的病人能否去新医馆瞧瞧。

一种崭新的丶充满活力的气息,开始涤荡旧日的沉闷与压抑。

当田契丶房契还在陆续发放,当学堂医馆刚刚打下地基,第三步,终于到来。

这一次,不再是公审时的群情激愤,而是一种更沉重丶更肃穆的氛围。

洛阳刑场,高台依旧。

裴宣宣读最终判决:

「刘兆年,勾结胡虏伪楚,资敌叛国,证据确凿,依《大梁刑律》,判处腰斩,即刻执行!其子刘承嗣,参与密谋,传递情报,判处斩立决!刘府管家刘福,放印子钱逼死人命,判处斩立决!其馀涉案者,视情节轻重,或流放三千里,或罚没家产,或徒刑苦役……」

判决清晰地划分了量刑标准:凡与金人有勾结丶有叛国通敌行径者,因其危害最烈,罪加一等,多为腰斩;

凡与王庆等国内割据势力勾结者,判斩立决。

至于那些盘剥百姓但未直接通敌的家族成员丶管事,则视情况处以流放丶徒刑或罚金。

刀光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