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住处,已经差不多是深夜。
破破烂烂的屋子,不到二十平,顾西靡四处打量着,他这种精致到头发丝的人,跟这个地方都不像在一个图层里。
“怎么?少爷没见过茅坑大的地儿还能住人?”
“我住过。”顾西靡拿开床上的烟灰缸,看起来想坐下,又没坐,“这附近没学校,每天上学赶路不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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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肆第一次这么清晰地看到他的脸,在暖黄的白炽灯下,在周遭的杂乱里,他就像掉进煤灰里的一颗钻石。
单纯用帅不足以形容眼前的人,闫肆没文化,想不出别的词,脑中只蹦出个“漂亮”,他从不用这个词形容男人,说不清哪里不对劲,他低下头,从裤兜里摸烟。“早就不上了。”
“你多大了?”
“反正成年了。”
“我有段时间也没上学。”顾西靡还是坐在了他的床上,“可久了还是发现,有些路,人就是绕不开。”
闫肆嗤笑了声,烟从口中喷出,“说得倒轻巧,你这种人上不上学,手里不都是大把钞票?你以为所有人都能像你一样随心所欲,兴致来了就组个乐队玩玩?”
“那你想不想跟我一起玩?”
顾西靡说这话时,没什么多余的表情动作,只是略微仰着头,但眼尾带着钩一样,眨了下眼,那钩子的线就“嗖”地放了下来,直直勾到闫肆的心里,他脑中响起那首腻得发慌的歌,时间又变慢了。
他还没反应过来,顾西靡已经站起,“手机号写在了药盒上。”他没有回头,身影消失在黑夜中,“记得擦药,做我的主唱,脸也很重要。”
闫肆回过神,心头涌上一股莫名的恼意,他还没同意,那人凭什么就摆出一副胜券在握的姿态?
他在烟灰缸里摁灭烟头,揪起自己的衣领闻了闻,还有很淡的香薰味。
他烦得一夜没睡着。
第二天睡到傍晚,他打算起来找新工作,一出门,砖头路上停着辆崭新的红黑相间的奥古斯塔。
这车太帅了,他的心狂跳。
他觉得自己就像个毛头小子,第一次给心爱的姑娘发消息,摁按键的手抖个不停,半天都没把消息发出去。
最后他只发了这样一条:【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
对面回的简单:【只是交换。】
就这样,他在对顾西靡几乎一无所知,话都没讲过几句的情况下,加入了他的乐队。
从那之后,他的人生中没有一天是要考虑钱的。
他的生命中不再只有摔碎的酒瓶,挨不完的拳头,还不完的债务。
灯光,摇滚乐,顾西靡,构成了他新的生命。
闫肆很快就发现,顾西靡是这样一种人,他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爱上他,但他不会爱任何人。
顾西靡可以坐在他的摩托车上,紧抱着他的腰,大声呼喊,第二天,继续跟不同的女人或者男人厮混,一辆奥古斯塔算不了什么,他都能把自己的保时捷送出去,那个招人嫌的女的,得了便宜还卖乖,到处说她什么也没做,只是抱着顾西靡睡了一晚。
这没什么,他是直男,他又不想睡顾西靡,况且顾西靡也不可能一直坐摩托车后座。
对顾西靡来说,人生就跟游乐场一样,长成那样,当乞丐都会有无数人抢着要把他带回家供起来,更别提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