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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种评论,我有种“我说这是一个猕猴桃,你非要理解成:猕猴桃?这明明是一个恶心的长毛鸡蛋!”的无力感……

所以再看到代入人类男性的,我会直接删评[无奈][无奈][无奈]。

(因为我想到这种扭曲的代餐就想吐[小丑]……也顺带保护一下其他读者宝宝们的阅读体验。[无奈]

也请其他正常评论的读者宝宝不要对号入座[摸头]。正常吐槽/礼貌用词的评论,譬如说大橘懒馋/讨厌/不喜欢大橘等,我都不会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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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全员“恶人”

许妙妙气愤极了, 若不是考虑到对方是她入世以来见到的第一个能化成人形的妖怪,她恨不得将包大橘原地打杀。

即使在她生活的那个时代,她也从来没有见过这等厚脸皮的猫!

许妙妙打开手机的系统面板, 发现员工那一列已经赫然出现了“5号包大橘”的信息,头像还是一只胖乎乎的大橘猫!

许妙妙两眼一黑又一黑,当即点到“员工信息”一栏, 试图解雇包大橘。

每个员工的个人信息界面, 除了升级按钮,最下方也有一个小小的红色“解雇”键。但由于妙妙宠物店的员工普遍非常认真负责, 许妙妙还从来没有想过使用这个按钮。

可是今天, 许妙妙难得果断使用一次,这个按键偏偏像是失灵了般,根本没有反应!

这个时候, 包大橘十分鸡贼地没有变成人身,而是继续保持橘猫形态,用胖爪子溜溜达达,凑到许妙妙身旁,探头看许妙妙的手机。

“这是什么?”包大橘也是识字的天才胖猫,它在手机屏幕上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和头像, 好奇道,“店长, 这是您的本命法器吗?”

在包大橘的观念中,许妙妙是这家宠物店的店长,宠物店就算是许妙妙的“山头”,店铺所属一切都归许妙妙管理。

许妙妙法力精深,又精通人族社会的种种规则,或许正是为了方便管理, 便将本命法宝炼成了智能手机的模样。

包大橘发现许妙妙并未搭理自己,而是抿紧嘴唇,一脸严肃的狂点员工面板中“5号包大橘”的“解雇”按钮,立即意识到,许妙妙这是想退掉它呢!

不过好在许妙妙点了半天,也没有成功,包大橘高高提起的一颗心终于落回肚子里。它舔了舔爪子,忍不住幽幽道:“店长,咱们刚签署的合同规定了,用人方不能随意辞退员工,您这属于违法行为……”

许妙妙瞪着包大橘,一双猫眼睁得滚圆。

包大橘则伸出一只胖爪翻开劳动合同,用一枚指甲,给许妙妙点了点其中的一则条款。

许妙妙低头一看,发现那则条款果然注明:“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辞退员工必须有合理依据。如员工无过错,企业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许妙妙不信邪,拿过合同逐字逐句看了一遍,发现包大橘似乎真是对的,她还真没有权利无缘无故解雇员工!

除非员工方的工作表现不佳,难以满足宠物店的经营需求,否则合同期限内,许妙妙不能随意解除劳务关系。

其中关于宠物店的经营需求,合同中又做了详细的解释说明,这种需求不包括因为宠物店人手不足导致的无法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总而言之,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许妙妙是无法单方面解雇包大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