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进问:“人是你杀的,你就不担心这单分完了,将来他们俩继续拿着这件事要挟你?”
张广说:“人是我杀的,但处理尸体是一起做的,他们心里都清楚,后来谁都没再提过。”
江进点了下头,心里却冒出一个疑点:如果真如张广所说,那么十五年后的今天,连动手杀人的张广都选择投案自首,为什么黄启胜和陈德会那样自乱阵脚,第一时间跑向高铁站?这种逃逸行为不但愚蠢而且暴露了他们心虚的程度,不知道的还以为杀人的是他俩。
想到这里,江进继续问:“然后你们就将尸体扔到水渠里?”
“还续了水。”张广说,“黄启胜是在河边长大的,他说水能掩盖气味儿,而且当时快到冬天了,盖上水渠盖,只要工程不重做,永远都不会有人发现。。”
江进的思路转得很快。
高云德被发现的时候已经是骨头了,只在头盖骨上发现敲击痕迹,导致颅骨碎裂。
有一种可能是,高云德被扔到水渠里时还未咽气,后因窒息而亡,这从骸骨表面是极难判定的。
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和那个所谓的凶器“白酒瓶子”有关。
到底是什么样的酒瓶子,能将头骨砸成那样?
江进处理过不少酒后滋事的案子,也见过类似的案发现场,因此本能生疑:“是哪个牌子的酒瓶?”
张广报上一个品牌。
这个牌子的酒都是玻璃瓶,硬度是5-6,而非钢瓶或瓷瓶。
江进又问:“你再好好想想,是不是砸完人之后,你就去屋外透气了?中间有多长时间?”
张广回答:“我也记不清多久了,可能有个十分钟吧。”
“那么你再回去的时候,高云德躺的位置变了吗?”
“变了,他们将他往旁边挪了挪。”
“那事后那个酒瓶子怎么处理的?”
“都碎了,就直接扫走了。”
“碎渣上沾了血迹吗?”
“这我没注意,是陈德清理的,说保证不会被发现。”
“那处理完尸体之后,你和任雅珍又说了些什么?”
“她一晚上没睡,我第二天过去找她的时候,她很意外,然后问我是不是不打算报警了?我说是。她又问我尸体是怎么处理的?我就说埋在工地了。我还告诉她,这事儿必须吞到肚子里永远都不能往外说,这样她也不用担心会被警察知道我和她的关系。对了,我记得她还跟我讲了一件事……”
“是什么?”
“她说,她外甥女也不知道从哪里听回来的,应该是问了律师,有一天和她聊起来的时候,还提到遗产的问题。高云德和任雅馨那套房子虽然写了任雅馨的名,但要是有一天任雅馨先走了,没有提前立遗嘱,高云德作为配偶能拿走一大半。这不是一听说高云德死了吗,任雅珍就又提起来,还说心里松了口气,人渣死了,房子就归任雅馨了,她外甥女不用‘无家可归’了……”
毫无疑问的是,张广的确认识任雅珍,还是非常亲密的关系。这些事儿连当年负责查案的周岩都未必清楚,可张广却能如数家珍。
从逻辑和内容上推断,张广这部分证词应该都是真的。
只不过从牵扯程度上来说,任雅珍怕是也要面临刑事追究,因这已经不是普通的“知情不报”,而是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