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罗斐却说,在看不见的犄角旮旯,每天都有这种荒诞剧上演。
越是遵循程序正义,越是重视法律精神的人,在这个圈子里会越难受、越痛苦,因为胳膊拧不过大腿,要么就是和自己和解,要么就是选择接受这一切。
罗斐又道:“什么程序正义。对他们来说,那就是一份工作。他们是为了权力和职位光环才去上那个班,而不是为了伸张正义。”
戚沨不知道罗斐所说的“他们”是谁,但她感觉的出来,它指向的是那些手握审判权力的人。
具体原因还是一段时间以后,戚沨从苗晴天口中得知的。
苗晴天说,其实她和罗斐都是孤儿,但并没有因为这种开局就拿了一手烂牌的身份而自暴自弃,他们几个人都很乐观,也都在努力地往上爬。
但就在前两年,其中两个一起长大的朋友,因为打伤了人进去了,而且是重判。
一开始没有律师愿意接他们的案子,一来刑辩本来就是硬骨头,打的不只是法条,还要打“关系”,二来这个案子不挣钱,基本上就算是“法律援助”了。
而且那两个朋友也没钱,要对对方进行民事赔偿,根本拿不出对方要的数字。
后来接这个案子的律师跟他们说,这件事性质严重,即便给了钱也要判,但可以轻判。不可能出现给了钱就不用坐牢的情况。受害人家属怨气很重,判决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心理安慰和补偿,但是民诉这块还是要给一些。只要谅解书签下来,刑事方面才有轻判的余地。
可律师所谓的“一些”赔偿在他们看来却是东拼西凑都拿不出来的数字。
其中一个朋友说:“怎么要这么多钱?给了还要坐牢?那干脆就判我吧,反正都是坐牢,我宁可多坐几年!”
就是因为这件事,戚沨才恍然大悟,原来法条规定的判刑区间,这个“商量”的空间是这样来的。
为什么有的案子可以死缓,有的却是顶格判决?
为什么应该走刑诉的案子,最后在办案民警的调节之下,经过赔偿就私了了,而没有“劳烦”到刑法?
苗晴天说,从那以后罗斐就立志要当律师。他说这次就是因为他们几个人都不懂法,吃了大亏,稀里糊涂地就认了,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直到他看了一些案例发现,其实这个案子有反转的可能,只不过是那个律师懒得折腾,而法官就是来上班打卡的,案情都没仔细看,事实也没了解清楚,只是快速审完,快速下庭,快速宣判。
从头到尾,除了他和苗晴天,没有人关心过那两个朋友的“死活”。
等他们将来出来了,以后的人生只会更艰难。
即便戚沨只是一个旁观者、听客,这件事带给她的冲击依然是强烈的。
这是一种价值观的颠覆。
她没有因此灰心,反而觉得庆幸。
这样的颠覆早晚都会来,她庆幸现在就揭开面纱,而不是出了社会四处碰壁之后,才用血泪去买单。
当然除了听罗斐聊判例之外,戚沨也会主动分享一些心理学上的知识,还因此发现,人性各个层面不仅藏在判决书里,还能用整套心理学的知识来进行系统分析。
就这样越聊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