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后者,她会愿意听一听,再计算自己的利益得失。
傅明裕说:“你倒是了解她。”
戚沨险些脱口而出“应该没你了解”,却又忍住:“光了解也没用啊,我和她说不上话,还得辛苦你了。”
“说不上辛苦,郝玫案本来就是我的工作。这件事我一定会尽力。”
“好,那我等你消息。”
……
直至下午,罗斐又一次到支队讨论案情进展。
两人见面没有寒暄,一个面无表情,而另一个刚从外地出差回来,风尘仆仆。
罗斐坐下还没喝水,戚沨就将一份笔录副本放在他面前。
他没说话,只是快速扫了一遍,遂冷笑出声。
戚沨只是看着他,直到罗斐吸了口气,又静了几秒,率先开口:“我同意你说的,张魏的确有问题。”
这份笔录正是董承宇上一次接受讯问的内容。
罗斐话锋一转,又道:“但是从现有材料上看,要证实张魏教唆,几乎不可能。说句不好听的,这些东西送到检察院一定会退侦、补侦。但如果是起诉董承宇故意杀人,已经非常充分了。”
“程序该怎么走我很清楚,董承宇杀害贾强属实,我们不会包庇他。我找你过来,是希望站在律师的角度,让你的当事人开口说出实情,而不是在关键问题上装失忆。”
罗斐却不以为意:“也许他是真的失忆了,他有间歇性精神分裂,失忆很正常。”
戚沨的手指在文件上敲了敲:“他是有精神分裂,可能会激发器质性遗忘,这类患者在犯罪当中和犯罪之后出现‘断片’的现象不在少数。但是精神分裂患者犯案通常缺乏明确动机,根本不清楚自己曾有过攻击行为。还有一些是在犯罪前出现幻觉,或是出现被害妄想症,先是‘看到’他人要害他,然后才做出反击,而且这类人情感上非常淡漠。可董承宇并不属于这两者,即便在案发过程中出现幻觉,也不是全程都有。他更换死者的衣物、鞋子,扔掉自己的手机,这些都是反侦察行为,绝对不可能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发生。”
“我同意。但这也只能证明董承宇在供述中撒谎。”罗斐轻描淡写道,“这样的嫌疑人你见的比我多,逃避责任、自以为高明骗得过司法程序,目的是为了自保,实际效果却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可如果这些谎言不是为了自保,而是为了保护张魏呢?”
“非亲非故,他为什么要保护张魏?”
“因为他认为张魏是除了他唯一能照顾董承欣的人。可事实上,这次的悲剧是张魏一手导致的,董承宇兄妹因为缺乏分辨能力而成了牺牲品。张魏以后还会对其他人下手。”
事实上,董承宇的犯罪事实,放在精神分裂患者犯案的案例中,病情并不算严重的。而这类嫌疑人其中有两成会“伪装失忆”,董承宇的表现基本吻合。
比如他一到关键问题就保持沉默,或是“不记得”“选择性失忆”,“弃置作案工具或手机”,但是到了不涉及案情的话题就对答如流。
换一个人,戚沨必然会认同罗斐的说法,认为董承宇是因惧怕惩罚、出于自保的本能才伪装失忆,但是董承宇人生中的两次犯罪全都是为了保护妹妹,而非考虑自己。
片刻沉默之后,罗斐叹道:“就算我有办法让董承宇说出实情,张魏也可以反咬一口,说董承宇是推卸责任。别忘了,嫌疑人的证词一定要经过质证和查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还有董承欣。”戚沨提醒道。
“她是轻度弱智,她的证词也会被质疑。”罗斐将双手放在桌面,身体前倾,试图说服戚沨不要太过执着,“这类案件我打过,不仅吃力而且结果不如人意。如果经过一番努力,不管过程多辛苦,只要能换来我们想要的结果,我都不会有任何怨言。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