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德和于斯曼等人也是面色沉重,刚刚逃脱危险的喜悦,被对莱昂纳尔丶龚古尔的担忧冲散了。
就在这时,树林边缘传来一阵窸窣声,众人立刻紧张地望去,护卫和警察们也举起了枪。
詹姆斯·麦克帕兰厉声喝道:「谁?!」
一个虚弱的声音传来:「是……是我们……」
只见那个和莱昂纳尔丶龚古尔一起离开的平克顿侦探,搀扶着埃德蒙·德·龚古尔,踉踉跄跄地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侦探看起来还好,龚古尔老先生则是面色惨白,浑身发抖,几乎是被半拖着走在路上。
「龚古尔先生!」
「他们回来了!」
众人连忙冲上去,七手八脚地把两人扶过来,递上水壶。
左拉急切地抓住龚古尔的胳膊:「莱昂纳尔呢?他在哪儿?怎麽没和你们一起?」
龚古尔喝了一口水,喘了几口粗气,脸上惊魂未定。
他看着周围一圈焦急的面孔,张了张嘴,带着哭腔说:「莱昂纳尔……莱昂纳尔他……他被『黑爵士』给劫走了!」
詹姆斯·麦克帕兰眉头紧锁:「什麽?『黑爵士』?那个附庸风雅的混蛋,他不是只抢驿站马车吗?
他怎麽会掺和进火车抢劫?他劫持索雷尔先生干什麽?为了勒索赎金吗?」
龚古尔猛地摇了摇头:「不……不是赎金……那个『黑爵士』……他……他想让莱昂纳尔……为他修改诗集!」
一瞬间,以火车残骸为中心,周围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
举火把的护卫丶拿枪的警察丶焦急的左拉丶暴躁的莫泊桑丶刻薄的于斯曼丶稳重的都德丶精明的詹姆斯·麦克帕兰……
所有人都僵住了,只有火把燃烧发出的噼啪声,格外刺耳。
修改诗集?
左拉眨了眨眼,以为自己听错了;莫泊桑的胡子翘了翘,像吞下了一只苍蝇;于斯曼张大了嘴巴,能塞进一个鸡蛋;
都德扶了扶额头,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了幻听……
詹姆斯·麦克帕兰最先反应过来:「他劫走索雷尔先生,就是为了,为了修改他的诗集?」
龚古尔看着众人呆若木鸡的样子,重重地点了点头:「本来我也要和他一起修改,还得写序。
但是莱昂纳尔说我年纪大了,坚持要我先走,『黑爵士』才把我和这位侦探放了。」
这时,一阵夜风吹过,火光摇曳,仿佛在嘲笑这群不知所措的文豪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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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后,中午。
凄冷的寒风卷过尘土飞扬的街道,吹得木质招牌吱呀作响。
这是一个典型的美国西部小镇,名字叫「风息镇」,简陋的木屋稀稀拉拉地立在道路两旁,远处是苍凉的山脊。
两个陌生人骑着马,一前一后,慢悠悠地踏进了镇子。
前面是个年轻的男人,相貌颇为英俊;后面跟着一个留着整齐胡须的中年人,帽檐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张脸。
街边无所事事的枪手丶赶着货运马车的商人丶甚至正在玩耍的孩子,都停下了动作,目光警惕盯着这两个陌生面孔。
两人对周围的视线视若无睹,径直来到镇上唯一的酒馆门前,下了马,把缰绳拴在门前的木桩上,走了进去。
酒馆里光线昏暗,几个男人围在桌边打牌,听到门响,都抬起头,眼神不善地打量着新来者。
两人走到吧台前,中年人开口:「两杯啤酒。有什麽吃的?」
酒保头也不抬:「炖豆子,硬面包。」
中年人说:「两份。」然后扔下两枚硬币
酒保倒了两杯啤酒,推过来;过了一会儿,又端来两个铁盘,里面是粘稠的炖豆子和几块黑面包。
两人把食物端到角落,安静地吃了起来,几乎没有交流。
吃完后,中年人又用面包把盘子里的汤汁擦乾净,送进嘴里,然才站起身,再次走到吧台。
他对酒保说:「开个房间。」
酒保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又瞥了瞥坐在角落里的年轻人。
他没说话,弯腰从柜台下面拿出一个油腻的登记本和一支短铅笔,推到中年人面前。
中年人拿起笔,在登记本上流畅地写下一个名字:C. E. Bolton(博尔顿)。
然后,他把本子和笔推向年轻同伴,并用眼睛牢牢盯着对方。
年轻人接过笔,想了想,然后俯下身,在博尔顿名字下面,写下了另一个名字:亚瑟·摩根。
(两更结束,求月票)
查尔斯·E·博尔斯(约1829年-?)最后一次出现于1888年2月28日),又名黑爵士,是一位出生于英国的美国亡命之徒,以他在两次抢劫后留下的诗意留言而闻名。朋友们常称他为查理,也被称为查尔斯(或C. E.)博尔顿。他被认为是一位以风格和优雅着称的绅士土匪,是1870年代和1880年代在北加州和南俄勒冈周边地区最臭名昭着的驿站马车劫匪之一。
博尔斯和许多同时代人一样,阅读了地方报纸上刊登的廉价小说风格连载冒险故事。19世纪70年代初,《萨克拉门托联合报》刊登了卡克斯顿(威廉·亨利·罗兹的笔名)写的《萨默菲尔德案》。故事中,反派身穿黑衣,留着一头蓬乱的黑发,留着浓密的黑胡子和狂野的灰色眼睛。这个名为黑巴特的反派抢劫了富国银行的驿站马车,给那些不幸遇到他的人带来了极大的恐惧。博尔斯可能读过萨克拉门托联合社的故事。他告诉富国银行的一名侦探,这个名字是在他写第一首诗时突然出现在他脑海中的,他用了它。
1877年8月3日,从阿雷纳角前往加利福尼亚州邓肯斯米尔斯的马车抢劫案现场,他留下了第一首诗:
我为面包丶荣誉和财富辛苦劳作了很久,
但你们踩在我的玉米上太久了,
你们这些细发的混蛋。
(本章完)